张东明,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安徽
绩溪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6年7月至1992年1月,历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秘书、副科级秘书;
1992年1月,任马鞍山市委政法委调研室副科级秘书;
1993年10月,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秘书科科长;
1995年12月,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秘书科科长;
1998年3月,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2年2月,任马鞍山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年11月,任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8年9月,任马鞍山市雨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1月,任马鞍山市委秘书长;
2013年8月,任淮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7月,任滁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18年3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8年6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委员会书记;
2021年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机关委员会书记;
2023年1月,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
第十三届安徽省政协委员。
工作分工
张东明同志分管监管、交警等工作。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6日,安徽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张东明任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