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京霞,女,1955年9月生,江苏
泰兴人,
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4 年1月入党。
人物履历
1974年04月,
泰兴县城东公社
农业学大寨工作组组长;
1976年01月,泰兴县
宣堡公社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副队长;
1976年12月,泰兴县宣堡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88年06月,扬州市土地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1989年08月,扬州市妇女联合会副主任(副主席);
1995年01月,
高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1年09月,扬州市邗江区委书记、区长;
2003年06月,扬州市委常委兼扬州市邗江区委书记;
2006年08月,扬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2008年01月,扬州市委常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8年12月,当选江苏省妇联主席;
2009年02月,补选为江苏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学习经历
1983年09月-1985年08月,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94年08月-1996年12月,赴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张京霞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