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九,男,汉族,1940年8月生,安徽阜南人,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人物履历
1961年至1966年,北京工业学院坦克设计专业学习。
1966年至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年至1979年,五机部第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
1979年至1980年,五机部外事局德语培训班学习。
1980年至1982年,赴西德考察实习领队。
1982年至1984年,兵器部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室副主任、四二Ο车间主任、四分厂副厂长。
1984年至1988年,兵器部六一七厂副厂长、厂长。
1988年至1990年,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0年至1991年,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91年至1993年,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93年至1998年,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8年3月至1998年10月,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8年10月至1999年1月,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9年4月至1999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1999年7月至2005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所获荣誉
1987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机械委优秀企业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