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堂,男,汉族,1969年7月生,山东聊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89.07-2000.06,历任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教师、团委组织部部长。
2000.06-2004.04,聊城大学团委副书记(2001年晋升副教授)。
2004.04-2008.02,聊城大学团委书记。
2008.02-2009.11,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9.11-2014.11,聊城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2010年晋升教授,2011.09-2011.10在美国北乔治亚学院与州立大学学习培训)。
2014.11-2019.08,西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7.05-2017.06参加教育部“中西部校长海外培训计划”赴英国学习,2018.11-2018.12参加浦东干部学院地厅级干部培训班)。
2019.08,西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要成就
主要从事民族学、法学、政治学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理论前沿》《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研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专(编)著2部,参与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0项。
社会任职
兼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中国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会民族关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