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明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凯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前郭人,吉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业专业,硕士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80.07-1984.07 吉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业专业
1984.07-1986.05 吉林省农业区划研究所工作人员;
1986.05-1988.07 吉林省农业厅计划基建处工作人员;
1988.07-1991.05 吉林省农业开发公司业务员;
1991.05-1992.06 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饲料办公室工作人员;
1992.06-1994.12 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饲料办公室科员;
1994.12-1997.11 吉林省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副主任科员;
1997.11-2000.08 吉林省计划委员会工业处主任科员;
2000.08-2004.06 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
2004.06-2005.03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
2005.03-2009.03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
2009.03-2011.12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处长;
2011.12-2015.05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05-2018.11 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11—,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22.08-,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1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凯明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高材林后)。
2022年8月10日,吉林省政府决定:张凯明晋升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人物事件
2013年至2017年,辽源市、四平市、公主岭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辽河污染防治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水污染防治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导致辽河流域水质恶化严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凯明(时任四平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15 13:1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