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灯具城
辽宁省沈阳市境内灯具市场
张士灯具城于1998年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兴建,2000年正式投入运营,是沈阳市政府命名的十大重点市场之一。
获得荣誉
6月18日,沈阳张士灯具城被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授予“中国东北灯具第一城”荣誉称号,奠定了其在在东北三省灯具市场中的龙头地位。至此,沈阳张士灯具城成为全国第八个获此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单位,是东北第一也是唯一。
沈阳张士灯具城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兴建,于2000年正式营业,是沈阳市政府命名的十大重点市场之一。12年来,在省、市、区政府的支持下,张士灯具城不断发展壮大,为沈阳市及周边城市乃至东三省的城市亮化与美化,提升百姓生活品质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东北地区创造了多个第一:总经营面积10.2万平方米,年营业额达人民币20亿元,年客流量50万人次,汇聚了香港、台湾、广东、浙江、上海、福建等地区经营商户300余家,是目前东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档次最高的专业灯具市场;近20户灯饰经销商入选2007年“中国一线城市最具竞争力灯饰照明经销商500强”,在全国行业占有率排名中高居榜眼之位,东北第一;2011年9月25日建成的国际精品馆,囊括了宝辉、帝丰、奥斯哥纳等一线品牌,全国最大的灯饰连锁企业灯玛特,曾承接众多国内外众多五星级以上酒店,曾接沈阳皇朝万豪、皇朝万鑫酒店的新文行灯饰等众多知名灯饰连锁企业、灯饰生产企业,均已入驻,东北地区最豪华;2012年6月正式营业的1.6万平品牌灯具物流中心,是东北最大的家居、商照、开关插座、光源、LED运营批发旗舰店。
12年来,张士灯具城运用创新的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放心消费环境。2003年,在全国灯具市场中率先实施了“先期赔付,信誉销售”制度,并相继推出了“无理由退换货” 承诺,使消费者从满意购物迈向感动购物,产品销售覆盖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等地,并远销韩国、朝鲜、日本、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和地区,声名远播。
目前,沈阳张士灯具城从业人员达4000多人,12年来累计安排就业达2万多人次,为沈阳市就业市场做出了突出贡献。
服务承诺
1,“先期赔付,信誉销售”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经营者的长远经济利益,张士灯具城早在2003年就在灯具行业率先推出“先期赔付,信誉销售”制度。
该制度规定,当消费者因在张士灯具城所购买商品的质量问题提出投诉,经质检人员鉴定确为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张士灯具城即从“质量保证基金”中提取现金,在第一时间内赔付给消费者,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支付赔偿产生的资金缺额由产生问题的经营者补足,以此警策入驻经营商,保证诚经营。
这一“零距离”解决消费纠纷的举措实施以来,不仅让张士灯具城的知名度逐步提升,而且为整个灯具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更打消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2,60天无理由退换货
1、消费者在张士灯具城购买商品后,在购物凭证记载的商品售出之日起60天内,如对外包装完好且无质量问题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因对花色、品种不满意要求退换货的,经营单位承诺予以无理由退换货。
2、购物凭证上注明处理商品字样商品的,不在本制度退换货范围内。
3、订制品、工程用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在本制度退换货范围内。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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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