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夔(1069—1161年),字柏岸,号致尧,北宋潮州海阳隆眼城都(今属汕头市澄海区)人。北宋政和八年(1118年)中进士,历任茂名知县、廉州通判、新州知州、奉政大夫等职。张夔家风清正,三代同朝为官,子孙皆为廉吏。宋高宗曾赐玺书“名著南天”,后又赐夔莲花山峰,其后代在此建立家庙,发展为莲花古寺,香火至今缭绕。张夔逝后被尊为
潮州八贤之一。
人物生平
张夔,字志尧,原光德乡滦洲都(今大埔县光德镇)人,生于北宋熙宁元年(1068年)。张夔于重和元年(1118年)登进士,任茂名县(今广东茂名)知县。他拒绝豪势人家贿赂,斥逐贪污渎职官吏。各级官吏誉他为清廉正直的官吏第一名。宋高宗特赐诏褒奖,并在宫内的屏风上写着“南有张夔,北有周昕”。
张夔任茂名县(今广东茂名)知县时,拒绝豪势人家贿赂,斥逐贪污渎职官吏。各级官吏誉他为清廉正直的官吏第一名。宋高宗特赐诏褒奖,并在宫内的屏风上写着“南有张夔,北有周昕”。
不久张夔升任廉州(州治在今广西合浦)通判。廉州出产沉香、生金,到那里做官的人大多搜括财富,满载而归,而张要却点滴不取。
后来,张夔被提升为新州(州治在今广东新兴)知州。到任后的第一件事是兴办学校。他还捐献俸钱刊印“五经”,发给民间子弟学习,又倡导民众筑堤汇聚水源,用来灌溉几千顷田地,百姓称此堤为“张侯陂”。张夔50岁登进士。70岁告老退休,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逝世,终年93岁。著有《禄隐集》。
张昌裔是张夔的儿子,宣和六年进士,任容州(州治在今广西容县)通判时,张夔作诗教导他:“慎勿与人交水火,好留名节重邱山。” “勿与人交水火”,意思是不要向人索取或接受赠予,即使是乞水借火等小事也不要,告诫他要清净廉洁。昌裔后改官居琼州(州治在今海南琼山)通判,奉公守法,大有其父作风。
轶事典故
张夔初任茂名县令时,县里有一豪绅犯法,想买通近吏向张夔行贿,他摆袖却金,并在察明豪绅犯法情由后毫不留情地将他定罪并把近吏革职。豪绅不服气,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张夔。张夔带着卷宗当面向太守说明情况。太守查明案情后,将豪绅定罪,还了张夔清白,并向朝廷推荐他,张夔也因此受到器重。
张夔任廉州通判期间,正值廉州以盛产沉香(即香木)和生金(未经冶炼的金矿石)而成为向朝廷定点进贡州府之时,张夔没有像先前到任的官员一样借此机会打通上下关节或满载而归,而是身体力行,每当开采沉香和生金的时候,他都带领吏属在公堂上专门设置案前宣誓,表明不取分毫的决心。在张夔的模范作用带动下,廉州沉香、生金的开采和经营风清气正,张夔因此以忠介清操著称天下。
张夔在廉州为官数载,深得百姓爱戴。当时,廉州山寇为害严重,占地扰民,搜劫财物。朝廷随即下令调集军队对山寇进行剿捕。在当时,许多地方官员都把此事当做建立军功,争取提升的好机会,而张夔并没有大动干戈去剿匪,而是以体恤民生为着眼点,主张采取安抚招安的方式,一方面“缴谕抚慰”,另一方面亲身深入山寇巢穴,对多数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喻以利害,动员山寇限期解散,使他们“易刀剑为牛犊”,投戈归农。山寇敬重张夔的人品官德,不到十天时间便投戈弃恶从善散去,使得治境安宁,人民安居乐业。
主要作品
所著《禄隐集》《和送举人》现存于《永乐大典》。
史书记载
张夔,字致尧,宋光德乡滦洲都(今大埔县光德镇)人。登重和元年进士。宰茂名,有豪户犯法,欲欲厚贿,赂近吏微讽之,夔廉知,亟发其事,置豪于法,并其吏黜之。狱成,上于州。豪复以飞语中夔,守疑其冤,逮吏讯之。夔抱牍诣州自辨,即投告身求去,守悟,竟置豪罪,勉夔复就职。自是诸司荐其清介南中,诸县夔为第一。高宗赐玺书褒奖,擢判廉州。
廉产沉香、生金,前后任者囊以归。夔至一无所取。时山寇窃发,属夔督捕。谕以祸福,限令归农。不旬日间皆投戈散去。
迁知新州,首兴学校。捐俸梓五经,择民间子弟之俊诱者诵习之。筑陂潴水,灌民田千余顷,民共赖之,称为张侯陂。
前后皆以清节著。高宗尝书其名于屏,曰:“南有张夔、北有周昕”。(案:周志列此于“赐玺书”句下。海阳新志从之。然此恐非一时事,故仍从饶平志、《粤大记》、阮志)。夔五十登第,七十致仕,卒年九十三。所著有《禄隐集》。
子:昌裔,通判容州。夔尝示以诗曰:“慎勿与人交水火,好将名节重丘山。”后改琼州,谨饬不替父风。
亲属成员
在大埔县,早在建县前的宋朝,就涌现了张夔、张昌裔父子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