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兴,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河南新野人,1987年3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 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8.07-1991.07 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1.07-1992.12 广州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处干部
1992.12-1993.12 广州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1993.12-1996.05 广州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处主任科员
1996.05-1998.10 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1998.10-2001.08 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副处级)
2001.08-2002.06 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正处级)
2002.06-2005.04 广东省文明办副主任(正处级)
2005.04-2011.10 广东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副厅级)
2011.10-2015.04 佛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04-2015.10 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5.10-2018.01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4月,辞去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07-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十二届广东省纪委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职务任免
2021年4月24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系列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张子兴辞去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7月30日下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任命张子兴为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