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7月1日,由原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张家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合并而成,坐落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下辖18个基层法院。市中院现有27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14个、综合部门13个。两级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395人,其中法官744人。市中院现有在编人员209人,其中法官10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人数为132人,占总人数63.2%,其中硕士为10人。
院情简介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7月1日,由原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张家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合并而成,坐落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下辖18个基层法院。市中院现有27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14个、综合部门13个。两级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395人,其中法官744人。市中院现有在编人员209人,其中法官10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人数为132人,占总人数63.2%,其中硕士为10人。
全院围绕执法办案、公正司法中心工作,在案件质量、司法公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某些单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机构设置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含执行实施庭、执行监督庭、申诉审查处、综合管理处)、赔偿办、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人事处、法官教育管理处、司法技术处、党办、监察室、老干部处、计财处、网管办、法警支队共计27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张家口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公正司法中心工作,狠抓案件质量,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某些单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完善流程监。市中院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尤其是对于非诉周转环节周期做出明确规定,全市法院实现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全程监控管理,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开、高效进行。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在做好日常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特定类型案件和特定办案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改判发回重审、涉诉信访及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建立健全评查信息反馈体系,对个案中查出的错误进行评析总结,提出处理意见,开展针对性培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
——落实奖惩措施。市中院建立健全法官审判业绩考核体系,考评法官按指标办案、公正办案、高效办案、预防涉诉信访、廉洁办案“五责”。完善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突出案件发回重审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访比等硬性指标。建立干警业绩档案,对业绩突出的法官进行表彰奖励,并与提拔使用挂钩。落实办案过错终身责任追究制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构成错案、瑕疵案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通报。 2012年市中院1件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2013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两评查”先进集体,全市法院1件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文书、2个庭审被评为全国优秀庭审,市中院 2次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会上做典型发言。
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利民便民机制。简化涉民生类案件立案程序,将11类案件立案权下放给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推行“七速五当”快审机制,大力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新建法庭78个,覆盖面达到76.4%。2013年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3.4%,调撤率达到86.3%。市中院民一庭荣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当事人权益保护。推进刑事审判机制改革,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规范减刑假释,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4.1%。构筑大执行格局,2014年市中院牵头与16个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建立设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市中院及6个基层法院设立环保法庭和环保合议庭,审理涉环境污染案件,2014年《人民日报》对此作了报道。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法院职能,通过司法建议、法务培训、法治宣传以及政策制定事先通报磋商等措施,与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形成协调对接机制,防止执法摩擦与脱节,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张家口法院两件司法建议被评为首批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是全国唯一获得两个奖项的地级市。2012年张家口能动司法经验在最高法院等单位举办的“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论坛”作大会发言交流,2013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改革联系点,是全省唯一的中级法院。
推进司法公开,赢取司法公信
——拓展公开内容。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成运行。截止2014年10月已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及两级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审判流程信息24699件,公开率达到97.67%;公布裁判文书9463份,公开率为72.35%;庭审直播305件;公开减刑假释裁定书544份,公开率为100 %。市中院还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与银行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并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零的突破。
——丰富公开形式。在继续举办法院开放日、民情恳谈会基础上,2014年市中院首创市民体验法院工作日活动,已举办了三次,各行各业市民通过报纸公开报名等方式,参观法院各岗位工作情况,直接与干警交流。每年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多批次“普法五进”宣讲活动,市中院2014年已举办新闻发布会及媒体专题采访8次,与社会各界形成良性互动。
——注重公开效果。每年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行风评议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年征集意见建议数十条至上百条,均已办结并反馈。2014年,市中院接受人大监督经验在河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被印发交流,是全省唯一的中级法院。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狠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广大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不断改进。近年来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马砚生,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工作者李振生,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希林,全省十佳亲民法官赵燕等一批优秀干警。
——着力能力建设。围绕审判狠抓业务培训与调查研究,落实调研成果的政策制度、裁判理据和司法公信三个转化,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全省长期领先,近八年来33项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总成绩占全省法院一半,2011年河北省高院发出“省内学张家口,省外学江苏”号召,2013年在张家口市中院召开全省法院调研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落实廉政建设。市中院创新廉政工作机制,实行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已连续聘任3届司法监督员,建立电子廉政档案,被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廉政监督卡、审务督察等项工作被省纪委领导批示推广, 2013年市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经验在最高法院举行的司法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书面交流,有力促进了两级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
近5年来,市中院两次被河北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张家口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市中院领导班子连续4年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现任领导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哲
所获荣誉
张家口市中院党组十分重视典型的选树、培养、表彰和宣传工作。近年来,市中院广大干警牢记使命、忠实履职,扎根一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默默奋斗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其中,市中院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涌现出立案二庭、民一庭、刑事二庭、执行局、审管办等二等功集体20个,涌现出二等功个人30个。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评为“全国妇女维权先进集体”,执行局副局长马砚生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审监庭庭长李振生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雪剑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调研工作走在全省前列,33项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发出“省内学张家口、省外学江苏”的号召。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8月7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2 09:21
目录
概述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