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忠,1952年6月6日出生,台湾省桃园县人。民进党籍。台湾艺专美工科毕业。
1977年为许信良竞选桃园县长助选。1978年至1979年11月赴美。1979年任《美丽岛》编辑。同年12月10日因“高雄事件”被捕,被判刑4年。1983年10月18日从台北监狱假释出狱,担任《前进》杂志总编辑。1984年9月赴美进修一年。1985年10月返台。1986年11月被选为民进党中执委。1987年11月当选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1989年12月任民进党中央社会运动部主任。1991年12月当选第二届“国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