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鱼,女,1948年5月出生于山西省
原平市辛章村。讲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原平市西镇乡党委副书记,市商业局副局长,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忻州市(地师级)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在任原平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撰写讲稿40余篇,给2万人次讲课142课时;同来原平参观的13个省、市、自治区的2万余人交流研讨县级经济改革理论;去新疆、北京、天津等地慰问原平籍战士,给官兵作专场报告8次,听众3万余人;1985年、1987年在武汉和山东召开的“全国县级综合改革青年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分别刊登在《新华文摘》1985年第8期和《山东经济战略研究》增刊第2期上。
1990年5月任市妇联主席以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使原地委和组织部多次下发了加强妇女工作和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文件,成立了忻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协调领导组,在这两个机构中提出和组织实施了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分县包干”制度。提出并在全市妇女中组织开展了“甩穷帽、闯市场、奔小康”等竞赛活动20余次。亲自筹集资金为妇联创办了忻州地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部等3个实体和基地。1995年7月,创意并由市妇联举行了迎“四大”百名外地妇女集体婚礼(这次集体婚礼在忻州历史上规模空前)。
1997年以来,连续三年主动到代县聂营村驻点扶贫,争取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贷款20万元、切块资金10万元,贷给195个项目户发展养殖业,并创办了“忻州地区妇联聂营村‘三八’种猪场”基地,同时她还筹集资金为聂营村打深井2眼。积极筹措资金800余万元,用于全市妇女连环脱贫。为县处以上党、政、群领导及组织提合理化建议101条,被采纳86条。1993年6月在南戴河召开的“全国妇联主席研讨班”上的发言,被增写为全国妇联“七大”章程中的第32条。同年9月在包头市召开的“全国妇联系统自办园所交流研讨会”上的发言《积极创办托幼园所,努力服务妇女儿童》,发表在《中国妇运》1994年第10期和《幼儿教育》7、8期上。在1995年8月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95北京非政府组织论坛上,关于“贩卖妇女人口专题”和“妇女脱贫专题”论坛上分别作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和《总厂在城镇,分厂在乡村,车间在家庭》的发言,均受到英国、荷兰等国家妇女的赞誉。主编出版了《忻州女杰》、《忻州巾帼》等8本书,组织监制了《巾帼之歌》、《女人的力量》等15部电视专题片,在市级以上各种报刊发表调查报告、论文等109篇,其中20篇获奖。由江泽民同志题名的《中华魂》等70余种典籍分别刊载了她的文章和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