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广东南雄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74年12月至1978年2月,南雄县湖口公社革委会通讯员1978年2月至1981年1月,某团指挥连服役
1981年1月至1981年9月,南雄县湖口公社、界址供销社干部
1981年9月至1984年9月,南雄县孔江派出所、县公安局刑警队干警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1986年12月,南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
1986年12月至1987年1月,南雄县珠玑区委副书记
1987年1月至1989年12月,南雄县珠玑镇党委副书记
1989年12月至1990年1月,南雄县乌迳镇党委副书记
1990年1月至1990年12月,南雄县乌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0年12月至1993年3月,南雄县乌迳镇党委书记
1993年3月至1998年1月,南雄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8年1月至1998年3月,中共南雄市委副书记、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年3月至1998年12月,中共南雄市委副书记
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
1999年1月至2002年12月,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中共新丰县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共新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月至2007年4月,中共仁化县委书记
2007年4月至2011年2月,中共仁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主任,中共仁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4月起任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