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1960年4月出生,水落坡乡南张村人,中共党员,书法家;1980年12月至1984年3月,在
天津市公安局7处工作;1984年3月至1990年12月,在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1990年12月至2000年7月,在天津市公安学校任教;2000年7月至2005年10月,在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任教;2005年10月,在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工作。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评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作品曾参加全国第3、5、6、7届书法展览;全国第3、5届中青年书法展;全国首届、2届、3届正书大展;全国首届行草书大展等。先后在全国第6届书法展,全国第2、3届正书大展及全国第4届楹联书法作品大展中获奖。曾被天津市文联和中国书法家协会评为第3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书法十杰”“天津首届文艺新星”和首届全国“
德艺双馨书法家”。1999年获公安部卫生之光美术书法展“蓝盾艺术金奖”;2002年在第3届全国正书大展和第4届全国楹联书法大展中获奖。多次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展览中担任评审工作,曾随中国青年书法家代表团赴韩国进行书法艺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