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断》述十体书源流,评书家三品等第。《书估》评书之价值贵贱,《
书议》评议19位名书家,《文字论》系与友论书,《玉堂禁经》《用笔十法》《书诀》《
评书药石论》等皆叙书艺技巧,《
画断》评画家三品等第。
张怀瓘列书
十体:古文、
大篆、籀文、
小篆、八分、隶书、
章草、行书、
飞白和草书。他指出“十书之外,乃有龟、蛇、麟、虎、云、龙、虫、鸟之书,既非世要,悉所不取也”。此所不取者,唐代
孙过庭在他的《
书谱》一书中,持论和他一样。这些
杂书,于民间还偶有所见,但皆不列入书学研究范围。
张怀瓘说:“(籀文)与古文、
大篆小异。”换句话说,古文、
大篆和籀文,大体都差不多。既然如此,本着“去小异,取大同”的
分类原则,将以上三体合并为一体,统称为篆书。
小篆是秦并六国后,
始皇用
李斯“
书同文”的国策,禁用其他书体,并焚书,创立小篆。所谓“篆”,他说:“篆者,传也。”所谓
大篆、小篆,并不是指字形有大有小,这里是古今的意思。古今相传,大篆是篆,
小篆也是篆。他说:“(小篆是)增损大篆,异同籀文。”既然如此,并古文、
大篆、籀文和小篆为一类,统称篆书可也。
他又说:“楷、隶
初制,大范几同”,“盖大
小篆,方圆而为隶书。”这清楚地告诉我们两点:一、将
篆字的圆转变为方就是隶,隶带有
篆意;二、楷、隶大体相同。由是,我们可知,唐时所说的隶就是楷,这同我们认定的隶书有出入。而“(八分)本谓之楷书”,“盖其岁深,渐若八字分散,又名之为八分。”总而言之,我们可以把隶和八分笼统地归于一类,统称为隶书。
草书包括
章草、行草、
今草(小草)、
狂草(大草)。他指出“草书之先,因于起草”,这是草书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他所言“祖出于此”。“章草即隶书之捷,草亦章草之捷”,这句话说出了章草与草的
本质联系,特别是与今草的联系更为密切。他在《
书断》中没有用“
狂草”的名称。他写道,草书字体“上下牵连,或借
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奇形离合,数意兼包”,“神化自若,变态不穷”,这已属狂草的描述。因此,章草、
今草、
狂草,以及行草,可以笼统地划分为草书一类。
张怀瓘在《
书断》中说:行书“即
正书之小伪”。什么是正书?正书属于哪一类书体,他没有说,但他运用了这个概念。他又说行书“非草非真”,什么是
真书?真书属于哪一类书体?他也没有说,但也运用了这个概念。我们知道“正书”、“真书”和“楷书”,说的是同一书体,仅名称不同而已。关于行书,他又说:“行书非草非真,离方循圆,在乎季孟。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有没有既不兼真,又不带草的这种行书呢?他没有说,确实也难说。既已将行草纳入草书之类,那么,真行便可以纳入真书之类。因实用性强,将兼真带草的这两种行书,仍划分
行书体。
至于
飞白体,张怀瓘说,东汉
蔡邕某日见修饰鸿都门的“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
飞白之书”,“并以题署宫阁”。这是一种实用书体,其法失传,其迹不存,无从稽考。故专辟一体,已无必要。
中国的文字及书法,自古迄今,形态、风韵各具特色。显示了无比惊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就书体分类而言,从狭义上说,人各一体;从广义上讲,应舍小异、取大同,尽量简约。张怀瓘将书体归纳为十体,无疑是一大进步。今将汉字分为真、行、草、隶、篆五体,或真、草、隶、篆四大体,毫无疑问,是受了张怀瓘书体分类的很大影响。
清代兴化人
刘熙载在他的著作《
艺概》中写道:“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分为详、简即动、静两类。这是简之不能再简的一种分类了。有趣的是,书之笔画也是两类:点和线。点、线
间架有纵横、上下、斜正、揖让、
向背。墨写的点
线与白色的纸,构成黑与白。
动与静、点与线、黑与白,相反相成,体现了阴阳之道,构筑起一个书法世界。体现了天人合一的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所追求的
哲学思想和审美情趣。
张怀瓘所列
十体书,每体首先指明由某某所造,这不免有些勉强。但他在《书断论》中又论道:“权舆十体,相沿互明。创革万事,皆始自微渐,至于昭著。”这也是正确的。这说明,文字及其书法的产生和运用。以及在运用的长期过程中,不断衍化发展着,由古及今至未来,依然如此。比如,简化汉字及其书法,是哪一个具体人所造呢?即便其中某一个字,比如“汉”这个字,是谁创造出来的呢?我们只能说是“公众”,这才是文字和书法发展的本源。所以,对他所列各书体之祖,不必作机械式的确认,而只能是
模糊性的认同。
《
书断》卷中、卷下为:“自
黄帝史籀苍颉,迄于皇朝
黄门传郎
卢藏用, ……论较其优劣之差,为神、妙、能
三品,人为一传。亦有随事附者,通为一评,穷其藏否。”按“神、妙、能三品”品评书作,在我国书学史上,他是最早的一位。故《四库全书提要》称“书家有三品之目,自此书始”。这对于书之创作、鉴赏、收藏,均有一定的
促进作用。孟子说“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
观书也有术,“三品”就是一种术。
卷中开篇是前言,后为神、妙、能三品
总目,总目后有一段诠释性文字。其后
分神、妙、能三品,每品中入品书家按年代为序,逐一立传加以细评。卷中评到妙品止,卷下续评,为
能品。然后是一段小结性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