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艳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
张敬艳,男,汉族,1967年4月生,山东单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85年考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任科员、公诉科副科长、渎侦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副检察长;
2006年2月任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1年2月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1-2015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
2015年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2年1月任潍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22年4月-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4年9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担任职务
山东省第十一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菏泽)
职务任免
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张敬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所获荣誉
张敬艳以扎实的业绩先后51次立功受奖,其中2次荣立个人一等功,8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获得“山东省十大新闻人物”“感动齐鲁十大政法人物”“山东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山东省杰出青年卫士”“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等确定为“重大典型”。
2015年2月13日,荣获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
人物评价
时任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说:“ 张敬艳同志最大的特点是工作用心。在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用心比认真更重要,认真是一种态度,用心是一种境界。张敬艳同志就是一个具有这种境界的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3 07:0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