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晨,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通渭人,出生地甘肃通渭,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副教授。
人物履历
1994.07--1998.06 兰州大学德育教研部教师
1998.06—1999.06 兰州大学德育教研部副主任
1999.06--2001.06 兰州大学学生处副处长
2001.06--2004.03 共青团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大学团委书记
2004.03--2007.03 兰州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大学校团委书记
2007.03--2010.03 共青团甘肃省委副书记
2010.03—2010.09 共青团甘肃省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0.09—2012.12 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
2012.12--2013.02 待安排
2013.02--2015.06 陇南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5.06--2021.08 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1.08-- 甘肃省林草局党组书记
2021.12--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甘肃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管理局局长(兼)。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需经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政协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8月2日下午,白银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决定:免去张旭晨同志中共白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21年8月5日,白银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旭晨请求辞去白银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张旭晨任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甘肃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管理局局长(兼)。
人物事件
2021年6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5·22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事件追责问责结果: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