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下午,在西华门十字路纠违时,被一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陕O01696牌照奔驰
越野车拒不配合,将其拖倒在地,车轮从她胳膊上碾轧后逃逸。
2010年4月28日,
4·24西安奔驰车碾伤女交警案告破。4月29日17时许,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西安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海玲召开座谈会号召全市交警“向张昂同志学习,做人民喜爱的交通卫士”。
2010年7月21日上午十点,
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王锐现场宣布了给张昂记
一等功的命令,并颁发了一等功奖章和奖励证书:“张昂同志英勇行为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恪尽职守、敢于执法、无私无畏的崇高品质,体现了新时期公安民警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精神。根据张昂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一贯表现,特命令:给张昂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这也是张昂在获得全省“
三八红旗手”和全市“杰出青年特别奖”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