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昂
4·24西安奔驰车碾伤女交警案受害人
张昂,1984年生,江西九江人。2006年毕业于西安工程大学服装设计专业
人物经历
2006年10月,报考公务员。
2007年,被录入交警系统。2009年9月,张昂被抽到新成立的西华门女子示范岗,主要负责西华门交通疏导、事故处理和车辆违法纠正等工作。
2010年4月24日下午,在西华门十字路纠违时,被一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陕O01696牌照奔驰越野车拒不配合,将其拖倒在地,车轮从她胳膊上碾轧后逃逸。
2010年4月28日,4·24西安奔驰车碾伤女交警案告破。4月29日17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西安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召开座谈会号召全市交警“向张昂同志学习,做人民喜爱的交通卫士”。
2010年7月21日上午十点,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王锐现场宣布了给张昂记一等功的命令,并颁发了一等功奖章和奖励证书:“张昂同志英勇行为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恪尽职守、敢于执法、无私无畏的崇高品质,体现了新时期公安民警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精神。根据张昂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一贯表现,特命令:给张昂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这也是张昂在获得全省“三八红旗手”和全市“杰出青年特别奖”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所获荣誉
全省“三八红旗手”、全市“杰出青年特别奖”、个人一等功。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3 17:3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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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