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香,女,汉族,1958年12月出生,河南新密市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75.08—1979.12,河南省新密区城关镇甘寨村民办教师、村团支部书记
1979.12-1983.03,河南省新密区矿务局裴沟矿党政办文书
1983.03-1983.08,河南省新密区交通局办公室科员
1983.08-1984.12,河南省新密区委办公室机要室负责人
1984.12-1987.05,河南省新密区妇联主任
1987.05-1989.07,河南省郑州市妇联福利部部长
1989.07-1991.10,河南省郑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1991.10-1994.03,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发展部部长(期间:1991.03-1991.07参加中共郑州市委党校19期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03-1997.03,河南省登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03-1999.03,河南省登封市委副书记
1999.03-2001.06,河南省新郑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2001.03-2001.07参加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8期厅级后备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6-2003.06,河南省新郑市委书记(期间:2002.09-2003.01参加
中央党校县(市)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03.06-2006.12,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6.12-2012.06,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2012.06-2015.03,河南省信阳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2015.03-2016.08,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厅级)、党组书记兼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016.08-2017.12,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12—2018.04,河南省信访局局长
第十届河南省委委员
职务任免
2018年3月26日,河南省委决定:免去张春香同志(女)的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6日,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年龄原因,张春香同志不再担任河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所获荣誉
2000年获 国家级卫生城市市长奖
2001年获 河南省十佳爱国拥军模范
2002年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优秀市长
2006年获 全国三八红旗手
2007年获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长奖
2008年 参加四川永安抗震救灾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