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娣(1916——1998年),女,
上杭县溪口三溪人。曾当选中共八大代表,中共第一届福建省委委员,第三届省委候补委员、委员,福建省第一届政协常委,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参加瑞(金)会(吕)游击队,后并入(长)汀瑞(金)游击队青年妇女战斗班,活跃在闽赣边界,先后参加巧夺青山埔战斗、三箭脑阻击战及袭击武阳围战斗,还担负着侦察故情、站岗放哨、筹粮筹款工作,战斗间隙,她放弃休息,为游击队员洗衣裳、打草鞋、缝缝补补、寻觅食物。在极端险恶的环境里,始终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旺盛斗志。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共水定、平和、南靖县委妇女部部长、上杭县稔田区中心区委书记、水定县委组织部部长、闽西特委常委、妇女部部长、闽粤边区党委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永定县委特派员闽粤赣边区党委妇联筹备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昭娣历任中共上杭县委书记兼县长、福建省妇联生产部部长。1952年秋,进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后任福建省妇联党组书记兼副主任。1959年反“右倾”时被撤销职务。1962年被甄别平反,1963年5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积极参与全省各级检察院的恢复重建和发展工作。离休后,关心全省的改革开放和老区的经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积极出谋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