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自选》是2000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晓风。
摘要
我们是一列树,立在城市的飞尘里。
许多朋友都说我们是不该站在这里的,其实这一点,我们知道得比谁还都清楚。我们的家在山上,在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里。而我们居然站在这儿,站在这双线道的马路边,这无疑是一种堕落。我们的同伴都在吸露,都在玩凉凉的云。而我们呢?我们唯一的装饰,正如你所见的,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
是的,我们的命运被安排定了,在这个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我们的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但你们尽可以节省下你们的同情心,因为,这种命运事实上是我们自己的选择的——否则我们不必在春天勤生绿叶,不必在夏日献出浓阴。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唯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整个城市里都是繁弦急管,都是红灯绿酒。而我们在寂静里,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但我们苦熬着把牙龈咬得酸痛,直等到朝霞的彩旗冉冉升起,我们就站成一列致敬。无论如何,我们这城市总得有一些人迎接太阳!如果别人都不迎接,我们就负责把光明迎来。
作者简介
张晓风,一九四一年出生于浙江省金华县,
台湾东吴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任阳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及东吴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晓风文采亦秀亦豪,创作腹地广阔。除散文外,兼长戏剧,又以“可叵”、“桑科”笔名撰写杂文评论多年。重要作品包括散文十二卷《
地毯的那一端》。她笃信宗教,喜爱创作,小说、散文及戏剧著作有三、四十种,并曾一版再版,并译成各种文字。六十年代中期即以散文成名,1977其作品被列入《台湾十大散文家选集》,编者管管称“她的作品是中国的,怀乡的,不忘情于古典而纵身现代的,她又是极人道的。”。余光中也曾称其文字“柔婉中带刚劲”,将之列为“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又有人称其文“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皆评价甚高。
张晓风一岁就离开了
故土,但毕竟那里是她的根,她灵魂永恒守望的绿色番薯田。在《何厝的番薯田》里,那个排长“眼前有海水,很轻柔地堆着一波一波的细浪,像记忆中的钱塘,闪耀着女性的绿。”。“红土岗在此岸,红土岗在彼岸,红土岗在两岸的阳光里红得凄艳,憔悴而又惊心。”听,这是怎样凄婉的音韵;看,阳光下的红土岗造成怎样强烈的视觉冲击。我不得不佩服作者遣词造句的绝妙,无论诉诸听觉还是视觉,都容易让人凝神垂泪。排长的望远镜里曾经熟悉的何厝的番薯田,“那种清晰真是一种可怕的清晰,一种残忍的清晰。你差不多觉得一伸手就可以拥抱到他们了,他们却远在宇宙的洪荒里。”魂牵梦绕的故乡风物,清晰如在眼前,伸手拥抱时才发现他们在遥远的洪荒,多么残忍的现实。“番薯秧在红土田里翻腾,一种浓稠苍老的绿。番薯秧在两岸的薰风里澎湃,阴暗的惨绿沉重地压迫着两岸的呼吸。战争很遥远,故土很近。故土很近,战争却很遥远。”这时的番薯秧乃是作者心头思虑的堆积,她翻腾着,澎湃着,压迫呼吸,让人喘不过气。回环修辞手法的运用,给人以无可奈何的叹惋!战争很遥远,守卫土地的战士无聊地遥望,故土却突然逼近眼前,此时,排长、读者和作者同时涌上心头的只有一个想法:“回家!”……
目录
近照及其他-代序
散文卷
选自《地毯的那一端》
到山中去
地毯的那一端
魔季
选自《愁乡石》
林木篇
一钵金
我有
愁乡石
初雪
初绽的诗篇
劫后
何厝的番薯田
散文赏析
情怀
陈师道的诗说:
“好怀百岁几时开?”
其实,好情怀是可以很奢侈地日日有的。
退一步说,即使不是绝对快活的情怀,那又何妨呢?只要胸中自有其情怀,也就够好了。
⒈
校车过中山北路,偶然停在红灯前。一阵偶然的阳光把一株偶然的行道树的树影投在我的裙子上。我惊讶的望着那参差的树影——多么陌生的刺绣,是湘绣?还是苏绣?
然后,绿灯亮了,车开动了,绣痕消失了。
我那一整天都怀抱着满心异样的温柔,像过年时乍穿新衣的小孩,又像猝然间被黄袍加身的帝玉,忽觉自己无限矜贵。
⒉
在乡间的小路边等车,车子死也不来。
我抱书站在那里,一筹莫展。
可是,等车不来,等到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在这样的一种驿站上等车,车不来又何妨?事不办又何妨?
车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忘了,事是怎么办的,我也忘了,长记不忘的是满篱生气勃勃照眼生明的黄花。
⒊
另一次类似的经验是在夜里,站在树影里等公车。那条路在白天车尘沸扬,可是在夜里静得出奇。站久了我才猛然发现头上是一棵开着香花的树,那时节是暮春,那花是乳白色须状的花,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它叫马鬃花。
暗夜里,我因那固执安静的花香感到一种互通声息的快乐,仿佛一个参禅者,我似乎懂了那花,又似乎不懂。懂它固然快乐——因为懂是一种了解,不懂又自是另一种快乐——唯其不懂才能挫下自己的锐角,心悦诚服地去致敬。
或以香息,或以色泽,花总是令我惊奇诧异。
⒋
五月里,我正在研究室里整理旧稿,一只漂亮的蓝蜻蜒忽然穿窗而入。我一下子措手不及,整个乱了手脚,又怕它被玻璃橱撞昏了,又想多挽留它一下,当然,我也想指点它如何逃走。
但整个事情发生得太快,它一会撞到元杂剧上,一会又撞在全唐诗上,一会又撞到莎剧全集上,我简直不知怎么办才好。
然后,不着痕的,仅仅在几秒之间,它又飞走了。
留下我怔怔地站在书与书之间。
是它把书香误作花香了呢?还是它蓄意要来棒喝我,要我惊悟读书一世也无非东撞一头西碰一下罢了。
我探头窗外,后山的岩石垒着岩石,相思树叠着相思树,独不见那只蜻蜒。
奇怪的是仅仅几秒的遇合,研究室中似乎从此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一直记得,这是一间蓝蜻蜒造访过的地方。
⒌
看儿子画画,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用原子笔画了一幅太阳画,线条很仔细,似乎有人在太空漫步,有人在太空船里,但令我失笑的是由于他正正经经地画了一间“移民局”。
这一代的孩子是自有他们的气魄的。
⒍
十一月,秋阳轻轻如披肩,我置身在一座山里。
忽然一个穿大红夹克的男孩走入小店来,手里拿着一叠粉红色的信封。
小店的主人急急推开木耳和香菇,迎了出来,他粗戛着嗓子叫道:
“欢迎,欢迎,喜从天降!你一来把喜气都带来啦!”
听口音,是四川人,我猜想他大概是退役的老兵,那腼腆的男孩咕哝了几句又过了街到对面人家去挨户送帖子了。
我心中莫名地高兴着,在这荒山里,有一对男孩女孩要结婚了,也许全村的人都要去喝喜酒,我是外人,我不能留下来参加婚宴,但也一团欢喜,看他一路走着去分发自己的喜帖。
深山、淡日,万绿丛中红夹克的男孩,用毛笔正楷写得规规矩矩的粉红喜柬……在一个陌生过客的眼中原是可以如此亲切美丽的。
⒎
我在巷子里走,那公寓顶层的软枝黄蝉嚲嚲地垂下来。
我抬头仰望,把自己站得像悬崖绝壁前的面壁修道人。
真不知道那花为什么会有那么长又那么好听的名字,我仰着脖子,定定地望着一片水泥森林中的那一涡艳黄,觉得有一种窥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快乐。
我终于下定决心去按那家的门铃。请那主妇告诉我她的电话号码,我要向她请教跟花有关的事,她告诉我她是段太太。
有一个心情很好的黄昏,我跟她通话。
“你府上是安徽?”说了几句话以后,我肯定的说。
“是啊,是啊。”她开心地笑了,“你怎么都知道啊?我口音太重了吧?”
问她花怎么种得那么好,她谦虚地说也没什么秘方,不过有时把洗鱼洗肉的水随便浇浇就是了。她又叫我去看她的花架,不必客气。
她说得那么轻松,我也不得要领——但是我忽然发觉,我原来并不想知道什么种花的窍门,我根本不想种花,我在本质上一向不过是个赏花人。可是,我为什么要去问呢?我也不知道,大概只是一时冲动,看了开得太好的花,我想知道它的主人。
以后再经过的时候,我的眼睛照例要搜索那架软枝黄蝉,并且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因为知道它是段太太的花,风朝雨夕,总有个段太太会牵心挂意,这个字既有软枝黄蝉,又有段太太的巷子是多么好啊!
我是一个根容易就不放心的人——却也往往很容易就又放了心。
⒏
有一种病,我大概平均每一年到一年半之间,一定会犯一次——我喜欢逛旧货店。
旧货店不是古董店,古董店有一种逼人的贵族气息,我不敢进去。那种地方要钱,要闲,还要有学问,旧货店却是生活的,你如果买了旧货,不必钉个架子陈设它,你可以直接放在生活里用。
我去旧货店多半的时候其实并不买,我喜欢东张西望的看,黑洞洞不讲究装潢的厅堂里有桌子、椅子、柜子、床铺、书、灯台、杯子、熨斗、碗杓、刀叉、电唱机、唱片、洋娃娃、龙韪划玳瑁的标本,钩花桌巾……
我在那里摸摸翻翻,心情又平静又激越。
——曾有一些人在那里面生活过。
——在人生的戏台上,它们都曾是多么称职的道具。
——墙角的小浴盆,曾有怎样心慌意乱的小母亲站在它面前给新生的娃娃洗澡。
——门边的咖啡桌,是被那个粗心的主人烫了三个茶杯印?
——那道书桌上的明显刀痕是不是小孩子弄的,他闯了祸不想起大红色的球衣,以及球衣背后的骄傲号码,是不是被许多男孩嫉妒的号码?是不是令许多女孩疯狂的号码?
每次一开一阖间,我所取出取进的岂是衣衫杂物,那是一个呼之欲出的故事,一个鲜明活跃的特定,一种真真实实曾在远方远代进行的发生。
我怎么会惦念着一个不知名姓的异国老人呢?这里面似乎有些东方式的神秘因缘。
或开,或阖,我会在怔忡不解中想起那已是老人的球员。
⒐
和旧货店相反,我也爱五金店。
旧货店里充满“已然”,充满“旧事”,而五金行里的一张搓板或一块海绵却充满“未知”。
“未知”使我敬畏,使我惘銇,我站立在五金店里总有万感交集。
仿佛墨仔的悲丝,只因为原来食于一棵桑树,养于一双女手,结茧于一个屋檐下的白丝顷刻间便“染于黄则黄”、“染于苍则苍”,它们将被织成什么?织成什么?它们将去到什么地方?它们将怎样被对待?它们充满了一切好的和坏的可能性。
墨子因而悲怆了。
而我站在五金行里,望着那些堆在地下的、放在架上的、以及悬在头上的交叠堆砌的东西,也不禁迷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