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仙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革河北省委会副主委,民革唐山市委会主委
张月仙,女,汉族,1967年11月生,河北滦南人,民革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3.08—1986.08,玉田师范学校英语专业学习
1986.08—1992.08,滦南县长宁中学教师(其间:1988.09—1990.07,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学习)
1992.08—1996.11,滦南县一中教师(其间:1992.09—1995.07,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6.11—2000.12,滦南县一中副校长(其间:1998.09—2000.12,河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12—2001.06,滦县县长助理(副县级)
2001.06—2007.07,滦县副县长(其间:2004.09—2006.05,燕山大学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7.07—2011.08,乐亭县副县长
2011.08—2011.12,唐山市工商联副主席
2011.12—2013.04,唐山市工商联主席
2013.04—2016.10,唐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2016.10—2017.03,唐山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唐山市委主委,市工商联主席
2017.03—2017.06,唐山市副市长,民革唐山市委主委,市工商联主席
2017.06—,唐山市副市长,民革河北省委副主委,民革唐山市委主委,市工商联主席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十一届政协委员、民革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6月22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选举张月仙为副主任委员。
参考资料
唐山市干部任职公示.唐山市政府新闻办-环渤海新闻网.2011-12-03
张月仙同志简历.中国经济网.2013-04-13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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