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安
原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
张治安(1962-),安徽省阜阳颍上县谢桥乡小张庄人。中学毕业后去当兵,复员后在父亲张家顺(时任谢桥乡党委书记)安排下,赴刚开办的阜阳行政干校就读并获得干部身份。1986年后,张治安先后任谢桥乡武装部长、乡长,后任新成立的谢桥镇镇长,1995年任谢桥镇党委书记。2001年任颍泉区区委书记,直到08年6月5日被联合调查组带走。2010年2月8日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治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经历
张治安(1962-),中学毕业后去当兵,复员后,先在谢桥煤矿当工人。在父亲张家顺(时任谢桥乡党委书记)安排下,赴刚刚开办的阜阳行政干校就读,由此获得干部身份。后又在父亲的安排下去合肥进修了三年建筑设计。1986年后,张治安先后任谢桥乡武装部长乡长,后任新成立的谢桥镇镇长,1995年,年仅33岁的张治安,成了谢桥镇党委书记。1997年被提拔为颍上县副县长,同年调任颍泉区代区长。
2001年,张治安升任颍泉区党委书记后,开始实施自己筹划已久的“五大工程”:皖西北商贸城,工业园,科技生态园,以及“白宫”。其中尤以“白宫”反响最大,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政府办公大楼也让张治安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白宫书记”。 2001年,张治安到上海参加一次招商会看到一家法院的建筑风格让他很是欣赏,于是自己也想盖幢气派的办公楼。回来后,张治安提出了用产权置换的办法来建办公大楼———将原区政府所占土地置换给地产商,用以建设新的大楼。2002年2月23日,颍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区政府资产置换的决议。
随后,颍泉区政府与浙江春益实业公司达成置换协议,将老区政府所占地的使用权出让给春益公司,折价850万。2003年底,颍泉区办公大楼建成。据春益公司一内部人士透露,建大楼共花了3000多万,相关领导承认,当时建设资金不足,曾从安曙房地产公司“借”了650万元。
东窗事发
2007年1月,颍泉区政府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被《农村农业农民》杂志《要给地方政府建“白宫”立规矩》一文曝光。一度有传言说是李国福写的检举信,且两人此前已有矛盾,张治安怀疑上了李国福。李国福的房子被停水停电,车子也被收回,甚至遇到毒气泄漏。谁下的手,李心知肚明,于是准备材料上访,同时张开始部署检察院和纪委收集李国福的材料。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以贪污罪被检察院带走,在其密码箱中查出七封举报信,“举报区委书记张治安利用职权受贿等,数千农民在流泪,万亩良田被糟蹋”。
有一封在北京亲戚处留存下来的题为《数千农民在流泪,万亩良田被糟蹋》的举报信,列举了张治安的六项罪名,一、欺上压下,无任何审批手续强行征地万余亩;二,藐视法纪、顶风作案,拆除一个小学建成美国白宫样式的新大楼,耗资巨大,而且是“三无”违章建筑;三、滥用土地,以土地换黑金,用耕地建别墅群;四、挪用资金,2005年至2006年,张在生态园内建了一个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和吃住游乐为一体的别墅区供玩乐,所用资金基本为他挪用水利资金和教育资金2000万元……
举报人之死
李国福07年10月12日被批捕,12月18日,右目失明,08年1月11日被转移到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接受治疗。3月13日会见律师之前,凌晨4点55分却被发现死在医院,死亡鉴定书结论是自缢身亡,家人对此结论表示怀疑。家人又在办案人员手中发现李国福写给张的忏悔信。
李国福之死经中国青年报报道后(《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引起了安徽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先后派出分别由检察院,纪检委,省委(纪检委和检察院的成员为主)组成的调查组。08年7月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侦查此案。
08年12月,芜湖市检察院以涉嫌报复陷害罪名提起公诉。09年3月13日,张治安被取保候审,回到了阜阳。5月29日,张治安被再次关押进了看守所,案件重新移交到芜湖市检察院。09年6月25日,芜湖市检察院正式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判
一审
09年11月19日8时30分一审正式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却拒绝公审,不仅记者无法进入,甚至家属都遭到阻拦。法庭上张治安穿着黑夹克,还是当书记的那个发型,精神焕发、红光满面,因为原来的律师拒绝为其辩护,法院另外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第一次休庭。
李国福女婿张俊豪女婿因为芜湖中院法官未审先盼要求其回避被驳回,而张治安要求芜湖检察院回避,因为起诉书都是假的,第二次休庭。第三次开庭的时候,法院却禁止代理人使用电子设备,而辩护律师的资料都在电脑里,电脑被收走,他们只好退庭。张治安当庭推翻了检方关于报复陷害罪和受贿罪的指控。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张治安说,这都是你们捏造的,都不是事实。在公诉机关出示了张治安的签字笔录之后,张说,我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字,你们是知道的,如果不签字,我老婆孩子都要判刑。
一审宣判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案于2月8日下午在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治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谋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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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