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张海涛,男,中共党员,曾任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84年9月-1985年1月 太康县粮食局工作;
1985年1月-1985年10月 太康农业银行工作;
1985年10月-1987年9月 河南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7年9月-1988年7月 太康县党史办工作;
1988年7月-1990年8月 淮阳县白楼乡经联社副主任;
1990年8月-1992年5月 沈丘县外贸局副局长;
1992年5月-1992年9月 沈丘县外贸局党组书记;
1992年9月-1993年10月 周口棉纺织印染厂党办主任、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1993年10月-1994年6月 周口棉纺织印染厂驻郑办主任、顺发纺织印染公司总经理;
1994年6月-1996年5月 周口棉纺织印染厂副书记、副厂长;
1996年5月-2001年3月 周口地区(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1年3月-2007年2月 鄢陵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1年9月-2004年6月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2007年2月-2009年6月 鄢陵县委书记;
2009年6月-2011年4月 鄢陵县委书记(副市厅级);
2011年4月-2015年8月 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6月2日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许昌市副市长张海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9月14日,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交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许昌市原副市长张海涛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张海涛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审判决
2016年11月17日,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海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张海涛受贿人民币935万元,美元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150万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15:1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