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 ——2000年11月,在
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其间,1987年9月—1988年8月在司法机关参加社会实践;
任现职以来,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宪 法规制与运作的实证逻辑》,27万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被收入“蓟门法苑”文库。该书 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我国宪法的研究,开辟了宪法学研究的新视野。另主编司法部统编教材《公务 员法教程》,在司法部统编教材《法学概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中担任副主编。 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有近一半刊载于国家法学类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如:论行政立法的价值选择 《中国法学》2003年4期;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研究《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论行政法的适用》 刊载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02年主持国家级课题“行 政法中难以操作的行政法规范研究”;2001年主持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地方立法的制度创新研 究”;2001年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研究”,参与司法部1997年课题“市场经济与 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和武汉市1998年项目“武汉市文明执法方式研究”。此外还多次参与省市横向课题 和校内课题。任现职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由于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
5.论文《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获上海市2002—2003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