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璨(1686~?)字闇公,清绥德州(今薛家峁乡元条村)人。
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先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检讨,任《大清一统志》纂修官。雍正二年(1724)改任《政治典训》纂修官。次年六月,授河南道监察御史。时值都城附近受灾,雍正诏令借工代赈,修葺城垣13处,张璨负责修保定府所属高阳(今河北高阳)县城,以计划周详,深得雍正旨意。四年三月又修筑沧州至青县(今河北沧州至青县间)的一段运河水利工程,受到雍正诏见,朱批:“人着实正气,上中,可大用者。”五年(1727)二月,任两淮盐运使,任上剔除弊端,多方发展盐产,为盐区士绅崇敬。六年任直隶按察使,七年调任湖南按察使。当时,湖南境内有江西人1,000多名,以聚谋不轨,尽行拘捕。张璨到任,周密调查,实系众商分建会馆,约请乡党同来庆贺,并无作反之意,遂尽释放,并削黜错办者职务,各级官员深服其胆略。九年(1731),又升为湖南布政使,历时10余年。
乾隆九年(1744),监察御史谢济世被诬劾革职,张璨受牵连,同遭革职,罚修京北顺义县城垣。工程结束,归家闲居。及谢案平反,张璨已故。
张璨之妻孙夫人,精通经史,贤淑明理,好义举。璨历任官务,夫人经常参谋政事。张璨在湖南为官时,在长沙设“育婴堂”,以哺无乳童男女;又因洞庭湖常溺死人,设救生船13只。此二者,均出于孙夫人谋划,所以长沙无人不知孙夫人。孙夫人病故之日,长沙士民,罢市哭奠,狱囚焚化纸钱,望空哭送。
张璨长子秉愚,字葆灵,进士,历官翰林院编修、兵科给事中、内阁侍读学士等职,善书法,名动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