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相祖,男,汉族,甘肃景泰人,1972年1月7日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
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履历
1995.06-2000.03在景泰县原农牧局工作
2000.03-2001.12在景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1.12-2003.01景泰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2003.01-2005.05景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5.05-2007.08景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秘书
2007.08-2011.03景泰县原中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景泰黄河石林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1.03-2012.04景泰县原中泉乡党委书记,景泰黄河石林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2.04-2014.03景泰县红水镇党委书记
2014.03-2016.01景泰县林业局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6.01-2016.07景泰县林业局局长
2016.07-2018.01景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1-2019.01景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9.01-2019.09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9-2019.12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19.12-2021.06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1.06-2022.06景泰县应急管理局二级科员
人物事件
政务处分
2021年6月11日,甘肃白银马拉松21人遇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2021年6月25日深夜,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白银景泰“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报告”。张相祖作为县级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赛事活动安全保障组成员,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指导赛事举办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任务不实不细,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擅离职守,未及时有效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对此,张相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九)项、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依法双开
2022年7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纪委监委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二级科员张相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张相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忘却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逾越纪法底线。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安排私营企业主或管理服务对象结算账款,破坏营商环境。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贿赂,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实施、项目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相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