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莘卿(1111~1179),字商老,金代莒州日照(现东港区
日照街道)人。
幼时因家贫请不起
师傅,不管严寒
酷暑,坚持
自学。当时战争频仍,盗贼蜂起,民不聊生。莘卿挟书到
田间坚持学习,从不间断,终于在1151年(金天德三年)得中
甲科第二。中
进士后,初任河州(今
甘肃临夏北)防御判官。中因父
病逝离职,服丧期满后,调任河南防御判官。届满调任
单州鲁台令,后又调任
莱州胶水令。数月后,被选为国史馆编修官,又入选翰林。后经考试合格,升任
镇西军节度副使,兼
岚州管内观察副使。
莘卿文笔超凡,其文章“温润峻洁,似其为人”,同时善
书画,其书法绘画遒丽多姿,时称其“得东坡先生遗法”。参与修《金太祖实录》,有文集10卷。
莘卿俭朴,为官只带幼子随侍,别无仆人。“出无舆马之饰,居无器玩之好”。但于公务却
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各州县之间,即使米盐等具体事务,也尽力办好。“断案从宽者多”,史称“济活甚多”。处理公务时,他处在次要地位,为首的官员出现偏差,他从不当面指出,而是等到适当时机与为首官员反复剖析,以理服人。所以,出现的偏差很容易得到纠正,颇受同僚的尊敬。
莘卿对枉法者敢于坚持原则进行处理。初在河州任上时,驻军守将“强悍任气”,“黩货无所惮”,在任用“酋长”时,被行贿者得之,而应任之人反被诬拘禁。莘卿不畏强权,大胆地处理了这一冤案。他对案情
曲直,依法进行分析,使守将心服口服,冤案得以平反。又有一镇将,依其门阀地位,恣意妄为,对莘卿一
文弱书生看不起,常有轻慢之举,而莘卿从不计较。一天,镇将一下属整理了镇将的数十条罪状,去请教莘卿,想利用他与镇将的矛盾,取得莘卿的好感,并得到支持。莘卿看出此人目的不纯,对他进行耐心
教育,并说:“
隐恶扬善是君子长者之用心,同僚之间更得如此”。从此可以看出莘卿“刚而不挠,宽而容物”的高尚人格。
金
大定初年,留户部受输军储南京广济仓。时有一官吏送莘卿银百两,被拒绝。第二天此人又送茶一袋,莘卿不得不收,但打开一看,全是钱钞。莘卿对此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将钱退还。
次孙
张行信,1188年(大定二十八年)进士,官至吏、户、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出为三镇节度使,两登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