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赞宁,出生于1945年5月12日,浙江慈溪人,曾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学的学科领头人。
人物经历
196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江西省瑞昌市横港中心卫生院、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工作。
2008年,张赞宁应聘出任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2008年3月13日,应上海市高级法院法官培训中心邀请,开生命法学讲座一天。
2008年6月28日,应
中国医师协会邀请,在长春向200多位医师代表作医事法讲座。
2008年7月16日,应上海市高级法院法官培训中心邀请开医事法学讲座一天。
2008年9月10日,应抚顺矿业总医院邀请,作《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的学术讲座。
2008年10月25日,在南京向就业人员(其中有大学生、农民工)70余人作《反职业歧视》的公民维权报告。
2008年10月26日,在杭州应中华医学会产科学分会邀请,作《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的学术讲座。
2008年12月13日上午,应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分会邀请,在昆明作《医师责任风险防范与医师维权》的学术讲座。
2008年12月13日下午,应云南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邀请,作《区分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风险的承担重构和谐医患关系》的学术讲座。
2008年12月19日,应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邀请,作《论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及医务人员的法律保护》的学术演讲。
研究方向
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主要成就
张先生的认真是出了名的,他自己也常说:我除非不接案,一旦接下了案子,哪怕是免费的都必须认真办理;我的每一个辩护词、代理词都是精品。
其法庭辩论之精彩令人为之折服,他用渊博的知识旁征博引,说理充分、紧扣案情、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在语言运用上深入浅出,精练简约,并利用节奏上的抑扬顿挫,时而反问出击,时而娓娓叙述,令人沉思,让人警醒,论证大胆而严谨,具有极强的征服力,往往令学界同仁耳目一新。
张教授对公众卫生问题十分关心,他发起成立的“中国病人权利项目组”关注了很多热点医疗问题。
期刊论文
1、张赞宁,保障医疗行为的九种违法阻却事由,《医师报》2008年3月27日第28版。2200字。
2、张赞宁,医疗消费不归《消法》管——与张秀娟代表商榷,《医药经济报·专题》2008年4月14日第3版,3200字。
3、张赞宁,动机迷茫的
未成年人犯罪,《北京晚报.法治周刊》2008年6月4日第40版。2000字。张赞宁应邀以法律专家和心理专家的身份对“16岁少年为何杀死女司机”一案作犯罪心理分析。
4、张赞宁,区分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风险承担,《医院院长论坛》2008年7月第5卷第4期第19-23页,5800字。
5、张赞宁等,办公益 当心好事变坏事《医师报.维权在线》2008年8月28日第10版,2000字。
6、张赞宁,私立医院也具有公益性,《医师报》2008年9月11日第2版。750字。
7、张赞宁,某福利院两智障少女子宫次全切除案的法理分析,《医学与法学》2008年9月28日第3卷第3期第114-119页,126页,共11600字。
8、张赞宁,拾遗补缺说医改,《健康报》2008年10月23日第4版,共1550字。
9、张赞宁,论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医院院长论坛》2008年11月第5卷第6期第51-56页,9500字。
10、张赞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补充意见案,《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12月第8卷第4期,第-页,3600字。
学术成果
1、参加国际性学术会一次。参加2008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21日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七届世界卫生法学大会,张赞宁有6篇论文收入大会论文汇编,在大会宣读了两篇论文。并于20日主持了一个分会场的学术讨论。
2、参加国内高层学术会议一次。2008年10月15日,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改革开放与社会法二十年》学术大会,张赞宁的两篇论文被收入大会论文集,其中《斜向法初论》在大会宣读,受到与会专家的重视。
采访报道
1、白世雄 李佳骏:“医疗事故处理法”立法呼声高涨,《医师报》第1版2008年4月3日,张赞宁与孙东东以专家身份发表意见。
2、邱伟,名律铁案:律师蒙冤入狱终判无罪,《北京晚报.法治周刊》2008年5月28日第42版,对张赞宁律师在14年前为湖南彭杰律师涉“玩忽职守案”作无罪辩护成功,以《名律铁案》专栏作了整版报道。
3、马佳,严防手术失误:世卫出台标准,《北京科技报》2008年7月7日,第40-40版。张赞宁以专家身份对“
世界卫生组织出台《手术安全核对表》”一事进行点评。
4、闫龑 孙梦,反商业贿赂预防在先重惩在后,《健康报》2008年11月28日,第6版。对张赞宁进行采访后发表引用了张赞宁观点,共三处千余字。
5、陈惠,医生“吃回扣”应从根上开刀,《医师报》第3版,2008年12月4日。对张赞宁进行采访后以“刑法不适用于惩治医生”小标题,发表张赞宁观点,共千余字。
刘远芬,反商业贿赂之战,《医药经济报·新医院》第6版,2009年1月1日。
获奖记录
1994年被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8年被共青团南京铁道医学院委员会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000年被东南大学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0年被江苏省民主建国会授予“优秀会员”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张赞宁教授 .东南大学法学院.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