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门村
湖北省黄梅县分路镇下辖村
张门村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分路镇一个地处鄂、赣、皖三省边缘的结合部的村庄,属于长江中下游冲击平原。北距黄梅县县城36公里,南距江西省九江市19公里;北相邻湖北省小池经济开发区,南相邻湖北省黄梅县郭塆村。相传很久以前当地人都姓张并且村庄看起来像一扇门,因而得名张门村。全村 1354人,375户,辖 11个村民小组,2012年统计村党组织下设 3个党小组,共有38名党员,其中女党员2名,35岁以下党员4 员,预备党员 1名。
历史沿革
据祖先保留的张门村族谱记载,湖北省黄梅县分路镇张门村的历史要追溯至商朝。
此后。东周、春秋前期:属楚。前506年,吴破楚,后败越,北上与晋争霸,此时属吴。
战国时:越于前473年灭吴,属越。楚于前306年灭越,又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属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都六安(今安徽六安),属西楚九江国。四年(前203)七月,高祖布为淮南王,属汉淮南国。六年(201),置郡领县当时,周围邻县(蕲春、柴桑、松兹)均于是年置,张门村居其中,既不属其领辖,史册又未明载置县。
汉初名寻阳。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分淮南置庐江国,以厉王长子阳周候为庐江王,领县十二,寻阳为其一。
东汉顺帝时(126—144),张门村归属扬州庐江郡管辖,建安十三年(208),孙权分江夏郡置蕲春郡,领寻阳隶荆州,建安十四年(209),吕蒙为寻阳令。魏黄初二年(221),孙权改鄂为武昌郡,领寻阳隶荆州。同年,孙权改武昌郡为江夏郡,黄初三年(222),张门村属魏荆州蕲春郡。吴黄武四年(225),属吴扬州蕲春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撤蕲春郡,划寻阳隶荆州武昌郡。太康二年(281),还隶扬州庐江郡。永兴元年(304),划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二县立寻阳郡,张门村隶江州寻阳郡内。
永兴元年(304),划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立寻阳郡,约以今之太白湖、龙感湖一线的“江北故道”为界,北境划归蕲春县,南境仍属县治迁江南之寻阳县。
东晋咸和初(326),隶豫州西阳郡。太元三年(378)为避宣太后郑春讳,改蕲春为蕲阳,隶豫州南新蔡郡,受江州督。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分豫州之西阳等六郡置郢州,蕲阳随西阳郡隶郢州。泰始五年(469),随西阳郡还隶豫州。
南齐永明四年(486)析蕲阳县之东境立永兴县。隋开皇初(581),改永兴县为新蔡县。十八年(598),改新蔡县为黄梅县,此时张门村。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史册初著此地侨置苞信县。梁末(556),改苞信县为新蔡县。隋开皇九年(589),省寻阳、南 新蔡二郡及汝南、柴桑、新蔡3县,复置寻阳县。
隋开皇初年(581),隋文帝撤州郡置总管府,改永兴县为新蔡县,隶蕲州总管府。新江北汊道以南地域仍属江州新蔡县。开皇九年(589),改府为州,开皇十八年(598)改新蔡县为黄梅,隶蕲州。大业三年(607),隋炀帝改蕲州为蕲春郡,领黄梅等五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黄梅为义丰、长吉、塘阳、新蔡四县,置南晋州领之。武德八年
(625),废州,省四县复为黄梅县。自此至今,县名未变。而此时张门村结束了风雨飘摇的日子。
地理环境
张门村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大别山尾南缘,长江中下游结合部北岸,鄂、赣、皖三省交界,东与安徽省宿松县接壤,西与湖北省武穴市毗连,南与江西省九江市区隔江相望、两桥相连,北与湖北省蕲春县山水相依。整个版图通过105国道穿插而过。
自然资源
张门村水域广阔,河流、湖泊、水库众多,塘堰密布,共计河流1条,大小湖泊1个,大中小型水库1座。
人口民族
据2012年统计全村1354人,375户,辖11个村民小组。张门村绝大部分是汉族人。
经济概况
2011年社会总值300万元,人平纯收入5300元,村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
主要风景
宝庆寺
宝庆寺始建于南北朝,后有不同程度的翻新。2008年宝庆寺重新扩建。
宝庆寺位于张门村的中心,是村民祈福和求签的主要场合,每年大年三十的晚上都会有许多的村民赶来祈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9 09:1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