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松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青松,知名律师。在其在近二十年的法律工作中,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被称为刑事辩护的“京城四少”,曾被权威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等。张律师致力于发展我国的法律和公益事业,多次参加法律修订活动,发起或参与多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科研项目。曾担任中国代表团成员参见国际间的人权对话,先后应邀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法律院校发表演讲。
个人简介
张青松,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导师,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美国联邦刑事辩护律师协会(NACDL)会员。
张青松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业务。200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在国内一些知名报刊上发表过许多法律学术性文章,其中部分作品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项目——“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收录。
职位和经历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之一
美国联邦刑事辩护律师协会(NACDL)会员
参与辩护的案件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为主,其中包括著名演员刘晓庆及其公司涉嫌偷税案;被称为中国宏观调控第一案的江苏“铁本”案;轰动全国的江西南昌“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全国“五大土地违案”牵涉的原青岛崂山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受贿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基于对案件的成功辩护,曾被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之一,并被媒体誉为刑事辩护的“京城四少”。并被权威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2009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担任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间人权对话。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评委,选拔国家级检察业务专家。
张青松律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发起“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调查”、“取保候审制度改革与辩护律师的作用”等科研项目,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的“跨国犯罪预防”、欧盟英中协会组织的“加强死刑辩护”、“英国保释制度研究”等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出访过美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对其司法制度以及律师行业状况进行了深入考察。
成功案例
原青岛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受贿案
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受贿案(缓刑)
刘晓庆及其公司涉嫌偷税案
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虚开抵扣税发票案
北京朴志强故意杀人案(无罪)
江西宜春刘世波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杭州西湖国贸城吴毓秋连环诈骗案
江西南昌“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
武警上校贪污、受贿案
陕西西安邓某挪用公款、行贿案
新疆石河子八一毛纺厂销售经理李某、孙某贪污案(无罪)
某市中级法院破产庭长滥用职权、受贿案
广东深圳吴某利用宗教组织诈骗案(办理中)
北京王禹合同诈骗案
辽宁大连张某受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山东济南赵某受贿案
北京远望集团赵某某走私案(免予刑事处罚)
四川荥经县彭某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
贵州贵阳王某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案(缓刑)
印度尼西亚留学生盗窃案
美国公民在京杀害中国公民案
北京陈某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北京魏某贩卖毒品案
北京叶国强天安门广场寻衅滋事案
吉林省吉林市王某偷税、容留他人吸毒案
辽宁鞍山姜某窝藏案(缓刑)
山东济南邱某偷税、职务侵占案
四川内江赵某非法买卖枪支、包庇案
北京薛某某职务侵占案(撤销案件)
安徽池州大清湖凶杀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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