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Flexible Retirement System),是部分西方国家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退休年龄段区间(如58岁-65岁),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年龄段选择合适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实行“弹性退休制”的前提在于已达到或接近法定退休标准,既可以延长退休时间,也可以提前退休。
制度概念
概念溯源
“弹性退休”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社会出现并兴起的概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由于老龄劳动者群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他们对退休方式和退休年龄有着不同的偏好,群体的差异性推动了不同人们对灵活退休的不同需求。西方学者基于以上需要的退休制度多样化和灵活性特征,将这种改革设计措施统称为“弹性退休制度”。
具体概念
弹性退休就是将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职工对退休年龄的选择权。即在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区间内,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退休收入方面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劳动意愿等因素下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其本质是一种社会利益再分配。“弹性退休年龄”是相对于“法定退休年龄”而言的,简而言之,是指老年人在做出退休决策时,可在退休的年龄、收入、方式等内容有一定的灵活性;具体而言,在既定的弹性范围内,把决定权交给劳动者自己,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弹性”的含义体现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身体健康状况和个人意愿而执行的具有弹性的,与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政策相适应的,人性化的退休政策。其“弹性”反映了调整的灵活性、自愿性、差异性和激励性。
历史沿革
国际
退休制度改革,影响到劳动者最切身的利益,如工作收入、退休金领取以及闲暇与工作之间的权衡取舍。因此,劳动者对退休制度改革的关注度通常很大,以致退休制度改革往往成为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敏感改革项目。受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影响以及随之而来的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大幅度调整,改革退休制度逐渐成为一种全民性的意愿。
德国阶梯式领取退休工资:1854年德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部较全面的工人保障法,它具有公共法律的性质。二战前后,一系列的法律出台使德国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趋于完备。其中提出了以65岁作为退休年龄,即可领取普通养老金。每提前一年退休,就要减发3.6%的退休金。劳动者如果提前五年退休,就要减发18%的养老金,它是在劳动力缺乏、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采取对65岁以前退休劳动者阶梯式地减少养老金。
自20世纪70年代,弹性退休制在西方社会逐渐兴起。但一直以来,西方学者并没有关于弹性退休的准确定义,而是根据研究的特定需要来探讨其具体含义。一类研究将弹性退休视为劳动者在正常退休年龄之前或之后退休,即赋予退休年龄一定的灵活性。另一类研究则认为弹性退休不仅包括退休年龄灵活化,还包括退休方式渐进化。20世纪70年代瑞典和丹麦构建了渐进退休制度。在瑞典,雇员在61岁可以领取养老金,然而又设计了新的办法以延长养老金的供款时间。1983年,美国国会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渐进式退休制度。在一段时间内有效缓解了上世纪70年代社保资金缺乏的困境。
1991年,比利时率先采取弹性退休政策,将退休年龄规定为60岁到65岁之间。1995年,意大利也采取弹性退休年龄政策,将退休年龄规定为57岁到65岁之间。2010年,法国政府例会审议通过了新的退休法草案,正式决定将法定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0岁延长到2018年的62岁。
中国
2010年10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试行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此项政策对于所有企业均适用,不论所有制,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按照企业各自的决策程序决定,决定后到上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即可。2011年10月,人社部针对上海试点“弹性退休制”作出了回应,认为那“不是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
2012年1月,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弹性退休制,打破一刀切。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表示弹性退休制仍处于调研和政策分析阶段,何时能出台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此前也表示,中国的退休政策,会根据中国的人口问题、就业状况、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全面地、慎重地研究。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9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2025年1月1日,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制定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各国政策
中国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提出:
其他国家
西方国家的弹性退休制度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国家往往规定缴费年限到达某一限度,或工作年限到达某一限度,或从事一些工作条件和工作内容较为艰苦的劳动者(如矿业工人等)以及从事特殊职业的劳动者(如军人等)可以提前退休;第二类,国家往往仅允许从事艰苦工作的劳动者提前退休。此外,对于延迟退休年龄而言,各国大多表示了赞成的态度,不少国家(如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甚至允许更大幅度地提高退休年龄。
部分国家的退休制度,允许劳动者在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继续从事一定程度的工作,因此客观上模糊了工作和退休的界限。在此过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养老金可以部分领取;而另一些国家则将暂停养老金给付,并将依据此时的工作所得继续积累养老金。不过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工作收入的上限。
1983年,美国修订《社会保障法案》时提出的到2025年将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直到20年后的2003年才正式开始实施,并明确提出计划用22年的时间完成从65岁提高到67岁的目标。美国的退休制度设计具有一定弹性,不少老人选择延迟退休,只要还干得动、老板也愿意雇佣。美国的退休政策分三个层次:
这种以自愿为原则、渐进式的退休制度设计,让人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而拉开档次的退休金获得比例,特别是对于延迟退休的奖励性收益,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美国人延迟退休。
2010年,法国政府通过的退休法草案改革主要涉及:
一是上调法定退休年龄。法国将利用6年时间逐步上调法定退休年龄至62岁。从法定退休年龄60岁算起,从2011年7月开始每年上调4个月。到2018年法定退休年龄将增至62岁。这样,1950年出生的人将是最后一批60岁退休人员,1951年出生的人将工作到60岁零四个月退休,1952年出生的人工作到60岁零8个月退休,以此类推,1956年出生者,将成为第一批62岁退休人员。
二是根据国民预期寿命的延长上调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从2012年的41年略微上调到2020年的41.5年。根据2003年8月法国颁布的退休法,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的员工自2008年1月起,需缴纳40年养老保险金才能领取全额退休金,从2009年1月起每年再增加3个月,相当于从2012年开始,缴纳41年养老保险金才能领取全额退休金。新的退休法草案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局对国民预期寿命延长的推算,将2020年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上调至41.5年。这意味着未来十年,大部分法国退休职工需缴纳4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才能领取全额退休金。
三是上调领取全额退休金的法定年龄,由65岁延长至2023年的67岁。按照规定,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时,如果缴纳了足够年限的养老保险后可以领取全额退休金,缴纳时间不够,可以选择延长工作年限。到65岁时即使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够,也可以领取全额退休金退休。根据新的退休法草案,以全额退休金的法定年龄65岁为基数,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每年增加4个月,相当于到2019年增至66岁,2023年增至67岁。
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日本退休和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都是60岁。实施财务验证制度以来,日本政府陆续引入了弹性退休制,鼓励国民延迟退休,推迟养老金的领取时间,从而有效缓解了养老体系的支付压力。具体地讲,法律规定国民可以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以推迟到65岁之后再开始领取。如果从60岁开始领取,每月只能领取65岁金额的70%,61岁为76%,62岁为82%,63岁为88%,64岁为94%。如推迟到66岁开始领取,每月可领取正常退休养老金额的112%,67岁为126%,68岁为143%,69岁为164%,70岁以上可以领取188%。2019年最新一版的财务验证报告甚至提出了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进一步推迟到75岁的政策建议。
意大利采取的弹性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主要通过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提高退休年龄:1995年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要缴费满35年,则可选择在57岁至65岁间的任一年龄提前退休,选择有效期截至2035年;2004年提出,男职工提前退休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养老保险缴费满35年并且达到最低年龄标准(2008年的最低年龄标准为60岁,2010年为61岁,2014年为62岁)。
西班牙在出台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2009年1月通过的养老保险改革议案规定:年满65岁并且已缴纳养老保险38.5年者,或年满67岁已缴纳养老保险37年者才能获得全额养老金。
瑞典以养老金的差额领取对应弹性退休制度,其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既可提前至61岁,也可推后至67岁,相应地,在这一年龄区间内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也会随同退休年龄的提前或推后而减少或增加。
英国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5岁、女性60岁,为了使退休年龄制度更灵活,英国于2003年开始施行对自愿延长退休年龄至70岁的劳动者发放高额奖金的制度。此外,英国还制定了延长退休年龄的中长期过渡计划,根据时间的推移逐步延长退休年龄,预计于2028年将平均退休年龄提升至67岁,于2046年将平均退休年龄提升至68岁。
德国议会于2007年通过新法案,决定自2012年至2029年遵循前慢后快的方式,逐步将退休年龄提升至67岁,即前12个月用12年的期限来过渡,从2012年开始每年递增一个月的工作时长,在2024年将退休年龄提升至66岁;后12个月用6年的期限来过渡,从2014年开始每年递增两个月的工作时长,在2029年将退休年龄提升至67岁,以弹性退休制度为老年人的劳动权益提供保障。
比利时2024年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针对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比利时的规划是,到2025年增加至66岁,到2030年则增加至67岁。
加拿大人退休收入由三个支柱组成,其中老年收入保障计划为符合法律和居住要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退休收入,并为低收入者提供额外支持。该计划下的福利包括向几乎所有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支付养老金以及向60至64岁低收入加拿大人提供津贴。
制度解读
如何体现
按照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举例如下:
一名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他协商一致继续工作,可以在62周岁至65周岁期间弹性延迟退休。一名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6周岁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她协商一致继续工作,可以在56周岁至59周岁期间弹性延迟退休。
一名1970年1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4个月。按照政策规定,他可以最早选择在60周岁退休;一名1982年1月出生的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8周岁,未来可以选择在55周岁至58周岁之间弹性提前退休;一名1979年1月出生的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2周岁1个月,未来可以选择在50周岁至52周岁1个月之间弹性提前退休。
如何办理
权益保障
《暂行办法》规定,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预先指导或提前受理等服务。
相关对比
自然人(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80个月。
强制退休制度就是强迫到达一定年龄的雇员离开工作岗位,无论他(她)是否愿意或是否有能力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它往往被人们指责为年龄的歧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隐蔽行动和隐藏信息的情况下,这种制度又不失其经济的合理性。
实施原因
必要性
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在职位上和性别上对男女职工退休年龄采取的是区别待遇,这种巨大差距,严重违背了男女平等和社会公平的原则。一方面,女性早退休待遇低意味着社会不公平,另一方面,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工作年限却短于男性,对于男性而言,男性退休后享有退休金的时间也相对缩短。从退休制度本身而言,作为保障劳动者为社会做出贡献后,退出社会劳动领域获得相应补偿的一项制度,不仅需要最大程度上公平公正地对待各阶层各行业的劳动者,更需要根据劳动者自身的需求进行调整,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正好能够满足社会公平原则这一本质需求。
规定法定退休年龄,虽然方便管理和统计,但企业不能够充分利用人力资本和承受成本付出的代价。一方面企业高薪聘请高人力资本积累的劳动者,付出时间成本培养他们与企业的磨合,但由于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高薪劳动者为企业服务的时间大大缩短,效益也大大降低。而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能够使老员工继续工作,在为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还能够减少新员工的培训成本。另一方面从劳动力成本构成分析,劳动力成本由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和为员工缴纳的养老金、保险金等福利待遇构成。在退休年龄尚未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老龄化的进程将会使得企业给付养老金入不敷出,导致雇佣成本高,最后可能面临缴费率提高的情况,这样必然加重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因此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企业节约成本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婴幼儿的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隔代照护成为大部分中国人不得不选择的婴幼儿照护的方式。现实中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的照护模式广泛存在,但也存在一些切实困难。按照专家建议的23-28岁为黄金生育时段推算,育龄夫妇的父母一般在46-56之间,而这个年龄段的父母尚未退休,难以抽出大量时间照顾孙辈。鼓励生育三胎政策的出台,很多家庭由于时间照护不足的问题,不得不放弃生育念头,导致青少年比重减少。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对于那些有二孩、三孩生育意愿的家庭,同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又愿意提前退休照护子孙是一项人性化政策,这样他们既能够照顾家庭又能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补贴。因此,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维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必要措施。
从社保基金角度考虑,是否影响到基金的安全及可持续利用。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平均寿命不断延长,除沿海一带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的养老金有结余,其它多数地区的养老金都是入不敷出,缺口呈扩大之势。甚至在有的地区,出现个人帐户补贴统筹账户的现象,造成了个人养老金账户空账的现象。根据国办发布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称,到2035年,中国将面临2名纳税人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的情况。如果将退休年龄“下弹”的话势必影响到社保基金的安全,从这一情况来看,只能将退休年龄“上弹”,而延迟退休年龄意味着劳动者要多缴纳养老保险,晚领养老金。更有专家预测,(从全国来看)如果提高退休年龄每一年可使中国养老统筹基金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缓解基金缺口200亿元。
从人力资源利用来看,是否最大限度地杜绝人力资源浪费。现行的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从人力资源利用方面看,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同类型的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是不同的,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可能在18岁就进入社会参加工作,而一个博士毕业生很可能在30岁左右才进入社会,如果他们都在60岁退休,则体力劳动者工作年限长达40年,而博士毕业生很可能工作年限也只有30年。体力劳动者可能在30年工龄的时候体力、精力已经不允许他从事劳动;博士毕业生在30年工龄的时候刚进入了科研的鼎盛时期,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如果简单地延长退休年龄,不得不考虑体力劳动者的身体极限。所以,从人力资源利用角度考虑不能简单地说“上弹”或“下弹”,应该考虑到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特点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不能只考虑用提高退休年龄来解决问题。
可行性
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劳动就业意愿强烈。政府的不断重视,医疗水平的相继提高,预防医学的进步,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人民健康意识增强,生活质量的提升等,使得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使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客观条件和主观就业意愿依然充沛。老龄劳动者希望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边工作边休息,既能让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充实,又可以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较低的法定退休年龄与不断增长的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严重不相符,诸多新的社会问题接踵而至,给中国退休制度带来了新挑战。因此,不断增长的人均预期寿命和老龄劳动者强烈的继续就业意愿为中国退休年龄改革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现实依据。
弹性退休制度与就业并不矛盾,延迟退休时间与就业之间也无绝对的替代关系。从短期发展来看,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挤出效应”,引起失业率提高,增强就业压力。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弹性退休制度下愿意延迟退休时间的员工大多是受教育水平较高、专业素质较强、拥有高端技术和经验的脑力劳动者和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体力劳动者。前部分人晚退休可以保留专业技术和经验,为企业带来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注入动力,可以扩大市场带来连锁效应,给后部分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中国失业问题主要集中在结构性失业,劳动者只要多学习知识技能,仍有大量的工作机会。因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为中国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可行性。
相关影响
西方国家
西方国家意识到延迟退休势在必行,且推行得比较早。一些国家通过弹性的退休制度安排,能缓和推行“延退改革”中遇到的阻力,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
中国
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一有助于养老金收支平衡;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三是通过市场机制调配退休金,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更加公平合理;四是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身体健康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党政人才、企管人才、技能人才等发挥余热,服务社会;五可给职工更大的自主选择权。
相关挑战
所谓的“弹性退休制”仍然面临“增加就业压力”及“能否体现公平”这两大挑战。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找到平衡点,如何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
就业压力
退休年龄延长与就业压力的矛盾: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很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实是非常健康的,却往往以丧失劳动能力为由办理了病退;还有很多人根本没有参加过体力劳动,却也以特殊工种的名义提前退休了。在每年的退休人员当中,提前退休者占了很大比例。这种“提前退休风”已经严重地冲击了中国的养老金制度,使养老金本已入不敷出的形势更为严峻。同时,大部分提前退休者“退”而不“休”,尚处于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时期,社会资源也比较丰富,大多数还会通过各种途径重新就业,有的甚至还会被返聘回原单位。这些人消耗掉了大量的养老保险基金,但对缓解就业压力影响甚微。
中国仍然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而“两难”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工作岗位不足和过剩,而主要在于劳动力资源的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的差异。
公平体现
一些人不愿意退休,原因是退休工资与在职工资差别巨大,现实生活逼着很多人不敢提前退休、不愿退休。 另外,在退休问题上仅考虑退休年龄的单一思维也不可取,劳动者参加工作多少年,其实也是公平的内容之一。
相关评价
中国在“自愿、弹性、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新提法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市场需求。从就业市场的情况来看,渐进式的弹性退休制度有助于实现就业人员从数字经济替代岗位转向照顾经济岗位,一些大龄还有工作能力和工作意愿的人员经过培训之后,可以转向老年人照护岗位,这对劳动力市场转型和解决结构性失业有多重意义。(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 评)
实施弹性退休,是中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适应劳动者多样化需求,满足不同的工作生活安排需要。(南方报业 评)
在立法精神上,暂行办法坚持了自愿、弹性原则,尊重劳动者的个人选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市场与劳动者个人规划都出现了新变化,更自由、更灵活的新就业形态不断冲击固有的职业分工,劳动者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情况下不断追求个体的自我发展,出台更加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弹性退休制度恰逢其时。(大众日报 评)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正式落地,为中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弹性退休制度蕴含的诸多考量值得我们深入探讨,而从保障劳动者权益这一角度来看,它无疑是在复杂的社会需求中寻找到了精妙的平衡。(大河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