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年龄是指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知识结构群体、不同的性别、甚至根据不同的个人身体状况、个人意愿而制定的有多个弹性段的、既与社会保障及社会就业相适应,又体现人性化的退休年龄机制。
规定
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可以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若该职工没有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2周岁时,可以退休;如果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还可以在62周岁至65周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相关信息
弹性退休年龄是相对目前全国性规定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等的退休年龄而言。
要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在满足社会保障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较为重视,除此之外,与社会就业相适应特别重要,一是关系到待业青年就业率问题,二是关系到全社会劳动生产效率问题,总言之是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