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5Ⅱ(Q-5Ⅱ,又称:强-5C),是中国南昌飞机制造厂(代号:320厂)在
强-5A的7项改进之外,又按空军和
第三机械工业部1980年2月14日联合提出的另外4项改进,以及1982年5月空军确定的引进MGN-80E全向雷达告警系统替换930告警器,对强-5飞机进行改进的改进型强击机。
强-5Ⅱ(代号:Q-5Ⅱ,强-5C初期代号,西方称为:A-5B),是在
强-5A的7项改进之外,
中国320厂又按空军和三机部1980年2月14日联合提出的另外4项改进,以及1982年5月空军确定的引进MGN-80E全向雷达告警系统替换930告警器,对强-5飞机进行改进的改进型。1973年3月7日,
邓小平批准军队一项大的引进项目,即“三七工程”专项。空军参加了引进国外技术改装
强-5飞机的谈判。1981年6月20日,国防工办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上报了《关于请批准“三七工程”强-5飞机改装方案及尽快落实外汇经费的请示》。1982年5月,空军确定引进飞机全向告警系统,用于强-5C飞机改进,1983年5月开始改装,9月全部完成,主要解决了天线布局、吸收材料、压接电缆等关键技术问题。1984年7月24日,第一架强-5C飞机由吴永清首飞。9月完成2架样机试制,11~12月,中外双方进行了鉴定试飞,试飞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强-5Ⅱ飞机的4项改进是:采用压力加油系统;安装护尾告警器;换装射击轰炸瞄准具;增加外挂武器和安装电动投弹器等,使该机的作战性能又有提高。1970年代后期,强-5的生产转变为生产强-5Ⅱ型,产量逐步减少。但得到了北朝鲜数量较大的定货。强-5Ⅱ型去掉了内部武器舱,改为一个固定油箱。
附加的固定油箱容量使强-5Ⅱ的总内部载油量增加到3720升,这一附加油箱分布在三个前机身油箱和两个后机身油箱之间。机身上附加了一对外挂点,其载重量与原有的两个外挂点相同。这对外挂点加上在强-5前型上已增设的用于接自卫用导弹的机翼外侧外挂点,使强-5Ⅱ的总外挂点达到10个。只要将机体重心移动保持在
平均空气动力弦的31.5%到38%的许用范围内,便可增加多种外挂装载方案。尽管标准的外载武器仍然是4枚250千克炸弹,但最大外部载量可达2000千克。在这种情况下,最大机翼载荷从无外挂时的341千克/平方米增加到429千克/平方米,而功率载荷从14950千克/千牛增加到 18830千克/千牛。
强-5Ⅱ强击机在强-5A的基础上,增加了雷达告警接收机和613所(即
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开发的一种新的HK-15
激光测距仪以取代旧型号79Y4。同时用新研制的SH-1Ⅱ(射轰- 1乙)武器瞄准具取代了旧型号SH-1Ⅰ(射轰- 1甲)。另外5311厂成功地将上述设备与新的激光测距仪和205型导航雷达,整合到强-5Ⅱ飞机上。
在中国第一套激光测距/瞄准系统基础上,中国为强-5Ⅱ配套研制了包括射轰-1乙光学瞄准具、205多普勒雷达、QHK-10
激光测距仪组成的多普勒/测距轰炸系统,提高了该机远距离低空突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