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击航空兵,是以低空、超低空抵近攻击地面、水上目标为主要手段遂行作战任务的航空兵。主要用于攻击敌战术纵深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活动目标,直接支援陆、海军作战,以及参加夺取制空权的斗争。
航空兵强击作战始于1915年8月,俄国航空队对德军进行低空扫射、轰炸,射击3000余发子弹,投弹4吨,支援俄近卫军步兵师的地面进攻,这一作战行动被称为强击活动。德军于1917年组建了专门用于低空攻击的航空兵分队。其后,英国、法国也组建了类似的航空兵分队,主要用于攻击对方地面部队的有生力量。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日益重视强击航空兵的作用,逐步确立了其在战争中的重要地位,纷纷编配了各种新型强击机,部队规模也逐步扩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苏联冲击航空兵作为一个兵种组建5个强击机大队,后来扩建为师、旅建制,至1943年其强击作战飞机数量占飞机总数的30%以上。美军建有攻击机中队、联队,1938年攻击机的数量占作战飞机总数的20%。德国组建攻击机军团、联队、大队,1939年编配各型强击机700多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强击航空兵的发展一度减慢,苏联在制成伊尔-10强击机后,不再研制新机型,并于1956年取消强击航空兵编制。但许多国家保留了强击航空兵并继续用于实战。20世纪60年代末,美空军组建编配
A-7攻击机的部队;70年代末,又组建编配
A-10攻击机的部队。联邦德国和法国共同研制“阿尔法”喷气强击机,英法联合研制“美洲虎”强击机,英国研制“鹞”式强击机,并先后编配部队。苏联以歼击轰炸航空兵取代冲击航空兵之后,80年代初组建了编配苏-25飞机专用于打击敌地面装甲部队的航空兵部队。21世纪初,俄罗斯部分混成师中编2个强击航空兵团,每团编3个大队。乌克兰空军编2个强击机团。中国强击航空兵始建于20世纪20~30年代。当时的
山东航空司令部、东北航空司令部等地方军事航空机构编配了“容克”飞机,编有相应的航空队并用于实战。1933年,在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航空署所辖航空部队、山西航空大队等编配有此型飞机。
抗日战争初期,国民党空军编有驱逐攻击司令部,其中有2个航空队编配“施莱克”攻击机18架。在淞沪战场投入的空军兵力中共有97架驱逐攻击机。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于1950年组建第一个强击航空兵团,编配苏制伊尔-10强击机。1955年1月,强击航空兵1个师参加解放一江山岛作战,直接支援登陆作战行动。随着精确制导武器、新一代战术空地集束武器系列、火箭加速炸弹、燃料空气炸弹等新型航弹和相应配套的机载导航攻击系统、红外线探测、激光照射系统等配备的发展,强击航空兵的攻击能力和生存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隐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使强击航空兵的突防能力和战术不断提高和创新。
主要任务是:以航空火力支援地面部队作战,攻击和消灭敌方战术、战役纵深内的指挥机构、防御阵地、
战术导弹、坦克和装甲战车、有生力量和设施等;破坏和封锁敌方交通运输线;突击和消灭敌登陆部队、水面舰艇和空降兵;参与争夺制空权,破坏敌方机场及飞机,摧毁敌方雷达和通信导航设备;实施航空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