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养制
设备维修制度
强制保养制是设备运转到规定的时限,不管设备技术状况好坏、任务轻重,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检查、保养,不得借故拖延的设备维修制度。以大庆为代表的一些企业首先提出并实行。其主要特点是把设备维修计划分为若干等级,如例保、一保、二保、大修等,分别规定出各级维修保养的时限、内容、要求和执行者,其中: 例保主要是擦试、清洁、润滑、紧固已松螺丝,检查零部件状况等;一保除普遍紧固螺丝,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以外,还要进行部分调整等工作;二保主要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洁、润滑,并作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少数零部件等;大修要对机器设备进行全面解体检查和修理。
例保、一保由操作工人负责执行,二保和大修由维修工人执行,操作工人参加。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主要在于合理规定各级保养的作业范围和周期,保证各级保养和修理之间在内容和时间上相互衔接,以免重复、遗漏或脱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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