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冲绳协定
1971年美、日签订的协定
归还冲绳协定,全称《关于冲绳群岛及大东群岛协定》。根据此协定,1972年5月15日,美国把冲绳行政权归还给日本。
美国与日本两国政府于1971年6月17日签订了一项双边国际协定。冲绳群岛位于日本九州岛和中国的台湾岛之间,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1879年日本设冲绳县后正式成为日本的领土。1945年6月为美军所占领,并在此建立了亚洲最大的军事基地。根据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规定,此岛交由美国托管。日本人民和冲绳人民一直为要求美军归还冲绳而进行斗争。在经历了一系列谈判后,美、日两国才签订了该协定。其主要内容有:日、美之间的条约、协定、包括日本《共同安全和约》等,都适用于冲绳。冲绳归还日本后,日本在冲绳仍要向美国提供基地和设施,以确保美军在冲绳行动的绝对自由。根据此协定,1972年5月15日,美国把冲绳行政权归还给日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3 17:3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