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芬(1875年—1939年),字兰村,又号兰棻,四川双流人。辛亥四川保路运动领导人之一。
彭芬幼时入县学,中举为榜首。清末倡办新学,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宏文师范,回国后为安徽候补知县。后回乡,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创办双流高等小学堂。三十三年(1907年)创办双流中学堂,后因学款不济,于宣统二年(1910年)停办中学,仅存小学。辞职去成都,入四川咨议局,办理专案。4月,当选为川汉铁路总公司董事局董事主席。
宣统三年(1911年),四川保路运动发生,彭芬力争保路。9月,被川督赵尔丰羁于督署来喜轩。11月,大汉四川军政府成立,委彭芬为成都商业专门学堂校长兼安抚员。
民国初,北京委陈宦为四川巡按使。陈氏为搕索钱财,假口清理四川财政,将彭芬及原军政府财长董修武、科长林冰骨等下狱。嗣因修武自缢狱中,陈氏慑于舆论,彭芬等得以无罪释放。
民国6年(1917年),彭芬退居双流老家。
民国9年(1920年),彭芬受双流知事沈燕贻之聘,参与重修《双流县志》。县志告成,再返成都,历任各中学教员。彭芬主张实业开发,教书期间曾与友人商议开采会理铜矿,后因资金短缺而未实现。
民国20年(1931年),彭芬教书余暇着手搜集资料,将其在辛亥年保路运动的亲身经历,撰述成《辛亥逊清政变发源记》。
民国28年(1939年),彭芬因心肌梗塞猝发,逝世于成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