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免性质
税法术语
征免性质是指海关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的征、减、免税的性质类别。
填报要求
1.一份
报关单
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涉及多个征免性质的,应分单填报。
2.按照
海关
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进出口
货物
的实际情况,参照“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
代码
。
3.
加工贸易货物
(包括
保税工厂
经营的
加工贸易
)应按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4.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
外商投资企业
为加工内销
产品
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
(2)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3)料件退运
出口
、
成品
退运进口的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4)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参考资料
征免性质
.mba智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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