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
汉语词语
律例,汉语词汇,拼音为lǜ lì,意思是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解释
法律和
判例
。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出处
明 沉鲸 《双珠记·协谋诬讼》:“依律例,为犯魁。”
清 王韬 《变法自强》中:“律例为服官出使之必需,小之定案决狱,大之应对四方,折冲樽俎。”
瞿秋白 《文艺杂著续辑·王道诗话》:“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清 张鹤龄 《文敝篇》:“考西人文法之书……区分文字,凡为九等。虚实动静,联属统系,各有律例。”
胡适 《实验主义》一:“以前崇拜科学的人,大概有一种迷信,以为科学的律例都是一定不变的天经地义。”
参考资料
律例的意思
.- 汉语词典 - 千篇国学.
最新修订时间:2020-09-24 16:53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解释
出处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