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勃,
男,汉族,1986年1月出生,江西上饶人,2008年7月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人力资源本科毕业,2012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党委副书记,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党委书记,吉林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区团工委书记等职位;
徐勃在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被选调到吉林省省直机关工作,本人主动提出“坚决要求下基层”,扎根基层从事农村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下坎村副书记、镇长助理、镇党委副书记、中新(中国-新加坡)吉林食品区投融资公司副总经理、中新食品区经合局负责人、中新食品区对新合作办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作为清华大学扎根农村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
2023年9月,徐勃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上致辞时提到,他在毕业选择时写下了“坚决要求到基层”。他表示,在扎根基层工作的11年里,从吉林选调到深圳,再到贵州,印象最深的是人民群众的一张张笑脸。这些笑脸既是真实的民生体现,也是民心所向。他还强调了“村超”的意义,认为它体现了群众首创精神和人民力量,是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重要方式。
曾荣获
清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清华大学基层工作奖、清华大学涌金工作奖、清华大学廖凯原励业奖、全国第五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