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哲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哲,1971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入党。
人物履历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河南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学习;
1994年7月至1994年9月,待业;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学习;
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待业;
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书记员;
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2000年6月至2003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副科级);
2003年9月至2008年8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科科长、助审员(期间:2004年9月至2007年06月,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院长办副主任、助审员(正科级);
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院长办副主任、助审员(副处级);
2009年06月至2009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助审员;
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期间: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晋级资格网络培训班学习);
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审判员;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2016年5月任中共宜阳县县委委员、常委;2016年6月,中共宜阳县县委委员、常委,宜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2年)。
2018年01月至2022年12月,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3年1月至今,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职务任免
2022年12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哲同志辞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1月6日,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市会议中心胜利闭幕。大会经选举,徐哲同志以全票当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2 23:5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