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
徐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
事业单位;负责对徐州市
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
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
机构发展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号)规定,经徐州市委、市政府批准,于 2002年9月组建成立的, 2003年1月正式运行;为直属
徐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
事业单位;负责对徐州市
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
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归集管理处、提取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稽核监管处、信息网络管理处 9个职能处室, 2007年增设中心营业部;并按照
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
丰县、
沛县、铜山县、
邳州、
新沂市、睢宁县、
贾汪区、翟山设立8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负责各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多次被
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业务示范单位”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贷款业务示范单位”,邳州管理部、新沂管理部分别被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管理部”。
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徐编发 [2002]71号文件规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为:(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安排,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重大事项的催办、查办;负责中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机关处室文稿的审核;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印、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办公楼管理;负责落实、协调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和布置的有关工作;协助法规宣传处安排宣传、培训计划和文体活动等;指导中心各处室、管理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
负责中心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培训、考核管理中的具体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做好干部的任免、考核、以及中心中层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政审工作。负责中心职工的队伍建设、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做好
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及评聘的具体工作;承办工人技术等级的报考、考核及聘用工作;承办中心年度综合考核和奖惩事宜。负责人事档案的归类、规范、清查、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调入、调出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中心职工的档案工资核定工作;负责工资的调整和晋级工作以及办理职工工资的日常变更事宜;负责党务、干部、人事、档案工资等方面的统计工作;负责人事年报的填报工作;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归集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及归集档案的立卷、归档;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的查询;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分户、缓缴、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审核;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封存及销户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依法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对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质量监督、检查;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罚款账务的处理;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取管理处
负责研究拟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情况;负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审查及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贷款管理处
负责研究拟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负责对受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的检查、监督及考核;负责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制度;负责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协助资产保全处处理逾期贷款的法律诉讼;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宣传处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负责拟订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文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审核;协助归集、资产保全等处室做好行政执法和法律诉讼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资产保全处)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增值;负责机关和各管理部的财务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负责对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审查和考核;负责本中心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资产保全信息的采集和分析;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规划和经营策略;负责组织实施经营性不良资产、抵债资产的经营、盘活和处置;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的法律诉讼;负责本中心法律文书的审核;负责资产保全档案的立卷、归档;协助归集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提取贷款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的审查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监管处
对中心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业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稽核;负责中心处室和管理部年度综合目标的考核和考评工作;对管理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和相关手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群众的业务信访和服务投诉以及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调查、稽核及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网络管理处
负责对管理部的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管理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检查落实;协助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处做好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调整、提取、贷款工作;协助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协助法规宣传处做好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协助计财处做好管理部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及财务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公积金各项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