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简称市国动办)是以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基础组建的政府机构,正处级。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秘书处、发展规划和潜力核查处、综合协调处、应急指挥和核应急管理处、设施管理处、行政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事业单位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我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2.负责本市范围内人防工程防护专项质量监督工作,主要监督检查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甲类核5级(含)以下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设防工程的实体防护质量、防护(化)设备安装质量等内容。
3.监督检查人防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履行人防工程防护质量义务的活动和情况。
4.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5.总结我市人防工程防护专项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我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质量状况。
6.协调处理我市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问题的争端。
(二)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负责人防警报、通信保障,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任务。
2.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民防空战备值班值勤。
3.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按照本级人防指挥部命令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4.承担人防信息化装备技术的科研开发和技术训练。
5.承担基本指挥所、地面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通信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训练。
6.承担人防部门交办的信息保障任务。
7.指导县(市)、区人民防空警报系统、通信工程、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的维护、管理、训练和使用。
(三)人防工事管理中心
1.参与新建人防工程的验收工作,接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结建人防工程,纳入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计划。
2.协助办理人防工程使用备案登记手续。
3.负责收集整理全市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文件档案资料。
4.协助办理全市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拆除、报废和工程的补建、补偿及善后的处理事宜。
5.负责制定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防倒塌等安全使用及应急事故的抢险预案,具体承担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6.对县(市)、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对区人防部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区人防部门做好全市人防工程的年检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工事普查、巡查等工作。
8.负责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市范围内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擅自拆除、故意侵占、破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承办市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收费管理等工作。
10.协助建设人防工事,满足战时隐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56号
邮政编码:221009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非夏季)
9:00-12:00 14:00-17:3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