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明,董事,硕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于
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同年,任职于上海体制改革研究所;2002年9月起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2月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3年8月22日,发布临时停牌公告称,徐浩明辞去光大证券董事和总裁职务。
2000年历任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执董办及党办副主任,办公厅、党办、执董办主任;
2013年8月22日午间,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徐浩明先生辞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总裁职务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董事长袁长清先生代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职责的议案》,同意接受徐浩明先生提出的辞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职务的申请,同意公司董事长袁长清先生代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
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对徐浩明等4位责任人处于终身禁入的处罚,光大证券被罚款逾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