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宁,男,汉族,1976年11月生,宁夏陶乐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93.07—1997.07 宁夏煤碳工业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习(1997.06 宁夏大学文秘专业自考大专毕业)
1998.01—2000.02 陶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
2000.02—2001.12 陶乐县人事劳动局工作
2001.12—2003.11 陶乐县东沙乡副乡长
2003.11—2004.02 陶乐县直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4.02—2005.04 中卫市直机关工委工作(2000.09—2005.01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5.04—2005.12 中卫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5.12—2008.08 中卫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2008.08—2009.02 中卫香山机场筹建处副主任(正科级)、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2009.02—2009.08 中卫市民航机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9.08—2010.05 中卫香山机场管理局副局长
2010.05—2010.07 中卫市财政局副局长(2007.09—2010.07 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0.07—2012.05 中卫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05—2012.11 海原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2.11—2015.12 海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12—2016.01 海原县委书记
2016.01—2016.08 海原县委书记、海兴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08—2021.06 中卫市委常委、
海原县委书记,海兴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1.06—2021.07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
2021.07—2022.05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
2022.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5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宣布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职务任免决定:徐海宁同志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免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