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民,又名徐进,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山东
汶上人,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人物经历
在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在山东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徐祥民教授在法学研究的多个领域都有理论建树,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他在这个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法学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法和
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独著)、《
古代刑罚与刑具》(独著)、《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独著)、《政体学说史》(合著)、《
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合著)、《运行的宪法》、《人天关系和谐与环境保护法的完善》、《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等学术著作20余部。
主编《诉讼法学词典》一部,“普通高等学校精编法学教材”(20卷)、“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16卷)各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担任《中国环境法学评论》主编、《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发展报告》(蓝皮书)主编。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
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课题和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联合国发展组织(UNDP)委托的科研项目等。
获得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二项,其它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多项。
荣誉表彰
1999年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聘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
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
2005年获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青岛市资深专家。
2012年被聘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出版图书
社会任职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
参考资料
徐祥民.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