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贞明考取了隆庆五年(1571年)的进士。任浙江山阴县知县时,明敏而有仁爱。万历三年(1575年)被征召为工科给事中。适逢御史傅应祯被治罪,徐贞明到监狱中
调护他,因此也被降职为太平府的知事。万历十三年(1585年)升任为尚宝司丞。
徐贞明在万历三年(1575年)担任工科
给事中时,曾就水利一事上奏:”京城雄居上游,兵源和粮食都应取之于京郊,如今都仰仗东南地区供给。难道西北地区古时的富强之地,不可以充实粮仓、训练兵卒吗?
赋税出自于对
民脂民膏的
搜刮,但是军船船夫的费用,常达到开支数石才能运来一石,东南地区的财力
枯竭。又因为河道多变,运输线多处
阻梗,颇有隐隐忧虑。听说陕西、河南的旧渠废堰,处处存在;山东的诸眼泉水,引灌那里就可以成为农田;但是京郊的几个郡,有的有支流流经,有的当地就有山涧泉水涌出,都足以供给灌溉。北方人不熟诸水利,只是苦于水害,不知道水害也能清除,正是由于没有兴修水利设施。水聚积了就是祸害,分散了就是利事。而现在顺天、真定、河间各郡,是桑麻的产区,一半为低湿地带,由于上游十五条河水只排泄到猫儿湾,想它们不堵塞泛滥,势必不可能行。果真在上游疏通渠道和沟壑,引水灌溉农田,减弱水势,在下游多开挖支河,排泄横溢四方的水,最低洼的地方,留作储蓄水之用,稍高的地方,都像南方人筑堤坝,那么水利兴起,水患也解除了。“然而工部尚书郭朝宾则认为水田劳累百姓,所以也就没有实行奏章中的建议。
除了水利之外,徐贞明还就军班上呈奏章:“东南地区的百姓一向柔弱,不能担负边远地方的防卫。现在远隔数千里征兵,使他们骨肉分离。而军队的壮士出自户丁,帮助解运出自里甲,每支队伍的开支不下一百两黄金。而且军队士兵并不是边远地区的人,没有长期安定的志向,
动辄贿赂卫所的长官请求回乡。卫所的长官从其贿赂中谋利,并且可以冒领粮饷,也就放纵他们。这使得东南地区的百姓困苦,却对军政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应该仿效匠班制,军户应当担负军务的,每年向他们征收银两,用以召募长期安定在边远地区的人求得足员的便利。”
潭纶读《潞水客谈》赞美:“我在边塞任职很久,知道它必然可以推行。”不久顺天巡抚
张国彦、副使
顾养谦在蓟州、永平、丰润、玉田推行此法,都有效果。等到徐贞明返回朝廷,御史苏瓒、徐待极力称道此法可以推行,而且给事中王敬民又特意上奏评论与举荐,神宗便晋升徐贞明为少卿,赏赐他
敕令,命令他与抚按大臣们核查、商议。
徐贞明先到永平,召募南方人进行倡导。到了第二年二月,已经开垦三万九千多亩田。他又遍巡各条河流,探究源流,全部分派职责,准备大举疏浚。但是太监、外戚中占据闲田的人,担心兴修了水田使自己失去了利益,争相称此举不好。在皇帝面前进行无根据地诽谤。皇帝对此疑惑。三月,内阁大臣申时行等人借风沙的情况陈述时政,极力称赞此举的好处。神宗最终未消除疑虑。御史王之栋,是京郊的人,称水田必然不可以推行,并且陈述了开凿滹沱河的十二条不便。皇帝召见申时行等人,下令停止工程。
申时行等人请求罢除开河之举,专门从事垦田。此后,工部讨论王之栋的奏疏,也同内阁大臣的观点一致。皇帝最后罢除了修河垦田事务,并想追究建议人的罪责,因为内阁大臣的劝谏才终止。于是徐贞明回任以前官职。不久请假回乡。万历十八年(1590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