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辉
通辽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
徐辉,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内蒙古库伦旗人,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至1983年9月,库伦旗燃料公司工作;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库伦旗财政局总预算会计;
1985年7月至1999年1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工作,历任预算股股长、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兼);
1999年1月至2003年3月,霍林郭勒市审计局局长;
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局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霍林郭勒市政府副调研员,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8月至2006年9月,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09年3月至2013年2月,霍林郭勒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13年3月至2019年5月,通辽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5月,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接受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逮捕
2020年10月,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辉涉嫌受贿一案,由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辉以涉嫌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1年2月,通辽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徐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兴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兴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辉在担任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局长,霍林郭勒市副市长,霍林郭勒市市长,通辽市环保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1-02-03 15:3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