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鸿,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江西上饶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曾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
人物履历
1985.09—1988.07 上饶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物理专业学生
1988.08—1997.08 江西省万年县中学教师
1997.09—1999.07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9.09—2002.06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2.01—2002.09挂职任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
2002.09—2002.11 江西省委统战部港澳台、海外联络处干部
2002.11—2004.09 江西省委统战部港澳台、海外联络处助理调研员
2004.09—2005.12 江西省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5.12—2006.06 江西省委统战部人事处处长(2003.03—2006.03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2006.06—2009.07 江西省委统战部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2007.09—2007.11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9.07—2015.04 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5.04—2018.06 江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03—2018.0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审计署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副局长级〉)
2018.06—2018.08 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8—2019.01 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2019.04 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4—2021.03 新余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1.03—2021.04 新余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2021.04—2021.05 新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21.05—2024.07 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9月资格终止),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已撤销党内职务)
人物事件
辞去职务
2024年7月5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24年7月25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43号公告,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鸿、简华锋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鸿的代表资格终止。
纪律处分
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鸿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徐鸿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资格终止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徐鸿,因对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新余控股集团收购奇信股份责任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本人提出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4年7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鸿的代表资格终止。
严肃问责
2024年9月21日,据央视新闻消息,
1·24新余店铺火灾事故发生后,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给予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024年10月15日 ,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其中:徐鸿,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巡视员。
学术成就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主持、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企业信誉研究》《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经济学分析》《货币政治——美元霸权的式微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