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榘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诗云: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意谓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体现了法的
局限性。这也就是说法律除了规范以外,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素质、法律体制、人们的法律意识等。